一套手续齐全、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商品房,业主却多年无法正常入住,房子先是被人私自抵押,好不容易打官司追回,时隔多年,又被他人擅自处置、出租装修。贵阳息烽县的龙女士,就遇上了这样一桩离奇又糟心的事。这套她2007年买下的房子,因为长期没有入住,卷入一场持续近二十年的风波里,明明是产权人,却两次被撬锁,至今进不去属于自己的家。
事情要追溯到2007年。龙女士在贵阳息烽县永阳街道阳光地带小区购置了一套商品房。买房之后,因为需要长期在乡镇照料老人,她很少回到县城,这套新房便一直空置下来,没有装修、没有入住。龙女士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这套无人看管的房子,会成为别人眼中可以随意处置的“无主房源”。
小区房开公司一名名叫龙王的工作人员,成为了这一系列风波的关键人物。早在十年前,他就盯上了这套房子。2015年,龙王在龙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这套属于龙女士的房屋对外抵押。直到纠纷爆发,龙女士才得知自己的房子被擅自抵押,为了拿回房屋,她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起诉,最终通过官司,才把房子从抵押纠纷里摘出来。
本以为官司了结,房子的风波就此画上句号。可因为依旧要照顾老人,龙女士还是没能搬进这套房子,房屋继续空置。没想到,时隔多年,同样的麻烦再次找上门。龙王又一次在产权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外处置这套房子。他先是打算将房屋卖给张先生,张先生准备办理手续时,才发现这套房子根本不能交易过户。买卖走不通,龙王转而和张先生达成协议,改成长期租赁,直接签下一份长达20年的租约。
张先生并不知晓房屋真正的产权归属,他听信了龙王的说辞,以为对方有权处置这套房产,前后一共投入8万元,用于房屋装修,同时支付了租金。装修过程里,房屋原有结构也被改动。等到一切收拾妥当,张先生住进房子里,真正的房主龙女士才发现,自己的房子,又一次被别人占了。龙女士说,房子两次被人撬锁,如今她拿着房产证,却连自家大门都进不去。
得知真相之后,各方陷入僵持。居住在内的张先生觉得委屈:自己拿出八万多钱,付租金、搞装修,是从龙王手里租下的房子,自己也是被骗的一方。他提出,除非龙王把他的装修、租金损失赔偿到位,否则他不会搬走。
而事件的核心人物龙王,在记者电话联系上他之后,只轻描淡写地说自己是“搞错了,没有核实清楚”。他只承认是租赁行为,否认转卖房屋的说法。龙王称,他现在人在重庆打工赚钱,打算优先赔付张先生的装修损失,但对于龙女士提出的18万元赔偿,他明确表示无法接受。
其实在更早之前,龙王还曾经向龙女士提出,愿意拿出35万元买下这套房屋,之后又改口出价25万,但是这笔钱从头到尾都没有兑现。事情闹开之后,街道、居委会也多次介入调解,调解过程中,曾经提出过二十多万、三十多万的赔偿方案,最后全都没能落实。龙王对外称自己只是房开公司的打工人,没有能力承担高额赔偿,调解陷入僵局,工作人员只能建议龙女士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针对这起复杂的房屋纠纷,当地律师也给出了专业解读。律师表示,早在十年前,龙王就和龙女士因为这套房屋产生过诉讼纠纷,他不可能不清楚这套房子的产权归属,“不知情”的说法站不住脚。同时,这份长达20年的租赁合同,本身存在不合理之处。张先生和龙王之间的经济赔偿纠葛,是他们二人的纠纷,不能对抗房屋真正的产权人龙女士。从法律上来说,龙女士作为登记房主,有权收回属于自己的房子,至于张先生的损失,他应当另行向龙王进行追偿。
目前,息烽县相关部门已经安排在10月26日再次组织多方调解。调解如果依旧无法达成共识,龙女士就只能依靠诉讼,通过法院判决拿回房屋、主张赔偿。
这起案子,也给所有购房者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很多人觉得,房产证在手,房子就稳稳当当,长期空置也不会有问题。可这套房子的遭遇告诉我们:闲置房屋不能放任不管。长期无人看管的房产,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被私自抵押、转卖、出租。
同时这也是一个很典型的法律提醒:“买卖不破租赁”有它适用的边界,这份租赁协议,建立在无权处分的基础之上,租客不能以自己付了钱、做了装修,对抗不动产登记证书上合法的产权所有人。租客在租房的时候,也一定要核验不动产权证,确认签约人就是房主或者持有合法授权的代理人,不能仅凭口头说辞,就投入大额资金装修。
一套房子,承载的是普通人多年的积蓄。龙女士手握产权证,却近二十年无法安心入住,一场由无权处分引发的连环纠纷,牵扯出三方的损失。善意值得保护,但产权的底线更不容侵犯。我们也期待这场持续多年的矛盾,能够在调解或者法庭之上,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让属于房主的房子,真正回到她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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