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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位医生发帖,说科里一个一级护理的病人,出去喝酒,酒驾,被警察抓了。
最绝的是家属没签字,外出同意书也没签,现在患者物理意义上在拘留所,信息系统里还挂着床号。医生原话是“实际上人在牢里,客观上还在医院里”。说是医疗笑话,可当事的医生、护士怕是一点都笑不出来。
普通人看这件事,多半只会觉得离谱。好好住着院,身上还有医嘱限制,怎么想着跑出去喝酒开车,分寸感一点没有。会下意识觉得,错全在病人自己,医院这边只要劝过、告知过,就该没什么事。
身在临床,我们心里清楚,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
住院不是拘禁,医院没有办法把一个神志清楚、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锁在病房里。宣教讲了,风险说了,劝阻也做了,对方不听,执意要走,我们拦不住。可拦不住,不等于后续就不会被追责。不良事件要上报,病历要复盘,质控要追问,科室要评估管理漏洞,一串流程压下来,当班的医护首当其冲。
我之前听别的科室同事聊,也遇过类似私自外出的病人。有的就是下楼买个饭,逛一圈就回来,批评教育一番,大多也就过去了。还有的,趁着夜里陪护打瞌睡,独自离开病房,最后出了意外。哪怕最后法院认定主要责任归患者和家属,医院多多少少,也会因为管理上的瑕疵,承担一部分责任。这种案子看多了,大家心里都绷着一根弦。
时间久了,科室里慢慢形成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现在医生不敢给患者批外出假,一旦签字同意患者离开医院,后续发生任何状况,这份签字单,就变成认定医院存在过错的证据。夜班护士每一次查房、打电话核实去向,一遍遍登记追踪,本质上都是在给自己留保护自己的痕迹。
很多人分不清一级护理的含义。一级护理,代表病情不稳定,需要定时观察生命体征,但不代表24小时贴身看管。病房的人力摆在那里,一个护士管着一整组病人,换药、测体征、处理临时医嘱,手上事情堆着,不可能眼睛一刻不眨盯着每一个成年人。
有人会说,加强门禁、多装监控,就能管住。门禁能拦住外来访客,拦不住打定主意要出去的病人。监控只能事后回看,出事之后才知道人什么时候离开,起不到实时的约束。
医保的核查,又是另外一层压力。挂床的界定本来就敏感,病人人不在病房,费用持续产生,一旦被抽查到,处罚会落到科室头上。这也是为什么现在我们在路上,偶然看到带着本院腕带的患者,都会下意识多留意两眼,甚至想办法联系管床医生,算是同行之间一种无奈的互助。
我们也理解,病人待在病房里闷,想出去走走、透透气,这种心情不难体会。治病已经很难熬,还要困在病房里,换谁都会烦躁。可自主活动的自由,和遵守医嘱、知晓风险,本来就不该是对立的两件事。
这件事里,酒驾本身是独立的违法行为,责任清晰。可放到医疗场景里,它撕开了一直藏在病房管理背后的矛盾。一边是患者的人身自由,一边是医院的管理义务和潜在风险,中间这条线,很难画得清清楚楚。
宣教文书、查房记录、电话随访,这些东西,慢慢变成我们手里为数不多的屏障。不是不信任患者,是见过太多结局之后,不得不学着把每一步都留痕。
不知道以后,要靠什么样的办法,才能把这种两难稍微缓和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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