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柜台前,老人拿起一盒降压药看了看价钱,又放回去一盒,只买够半个月的量。几百公里外,他儿子的医保卡里攒了好几千块,几乎没动过。
这种尴尬,这个10月有了新解法。医保钱包2.0已在全国上线,在外地缴职工医保的子女,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分一部分给老家的父母用。几项配套功能还在陆续上线。
根据官方披露,到2025年底,全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存超过1.5万亿元,同一年真正跨省流到家人身上的,只有3亿元出头。
钱不是没有,是卡在了原地。以前的规矩是“在哪儿参保,在哪儿使用”,儿子在广东交,母亲在湖南住,两张卡互不相通。
还有一个大变化。对大部分打工人来说,以前职工医保卡里边的钱是不是只能自己看病买药?但该法施行后,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就变成全家都能用了,而且跨省也能用。
只要证明这是他爸或者这是他孩子,就能用了。
您的配偶、子女、父母之后都能用您账户里边的钱,去门诊买药,或者去交居民医保的保费,这就相当于间接帮大家省钱了。毕竟年轻人生病的还是少数,医保里边的钱都花不了。
不过有几种说法需要澄清。能共享的只是个人账户余额,住院报多少,还是按老人自己参加的医保来算。城乡居民医保没有个人账户,拿得出钱的只有交职工医保的人,但老人参加居民医保也能当“被共济人”。
共享额度只能在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使用,或者交规定的保费,不能提现,也不能买保健品和日用品。
能共享的近亲属有八类: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管对方在哪个省参保都能绑定。享受职工医保的退休老人,也可以把用不完的余额分给在外地读书的孙辈。
操作主要在子女一侧。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支付宝、微信的医保服务入口,找到“医保钱包”或“共济”,实名认证、添加家人、核对关系,再设好额度。老人照常刷社保卡或亮医保码即可。
额度要算着设。门诊共济改革后,单位缴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账户每月进账少了一截。自己有慢性病或家里有小孩要看病的,别把“备用钱”一口气全分出去。
还没办完的事主要有三件。缴费功能目前天津、江苏、江西、湖南、广东、海南、云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开通,其他省份按计划11月跟上;部分定点药店系统还在升级,买药前最好先问一句。
另一件是异地使用。按照规划,到今年年底,被共济的家人在参保省份以外看病买药,也能用共享额度。
而且哪怕是异地就医也能直接结算。医疗保障法这回把这项成熟机制在法律层面予以固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早已大范围落地,新法实施后,这项便民安排有了更稳固的法律依据,不用再像过去那样全额垫付、回老家跑腿报销,给大家省去不少麻烦。
监管并没有放松。共享额度只能由绑定的人使用,不能再转给第三人,全程身份核验,药品追溯码能查到每盒药的去向。“医保卡余额变现”“开通共济拿返利”之类的推销别信,卡和密码也不能交给外人。
这些变化背后,还有法律层面的安排。医疗保障法,就是专门为医保立了一部法,必须得执行。按照规定,它将从1月1号开始正式实行。
原来的时候,医保规则是分别写在社会保险法和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里边的,可能有的事儿说得就没那么清楚,没有那么全面。现在就相当于把医保相关的所有事儿全都写进这个医疗保障法里了。立法了,不这么干就违法,以后就有法可依了。
那有什么变化呢?具体举几个例子就知道了。比如医院无理由拒绝报销、过度诊疗、虚记费用等行为,自该法施行起都明确属于医保领域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依据现有刑法相关条款追责)。
再比如大家比较关心的,就是灵活就业人员交职工医保,这回终于在法律层面拍了板。以前像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还有摆摊的个体户、干兼职的,如果想交职工医保,各地的规矩都不一样。
有的需要居住证,有的需要本地户口,反正门槛一大堆,导致很多人只能去交报销比例比较低的居民医保。但现在医疗保障法里边明确写了,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就相当于从政策上倾斜了,意思就是各个地方以后不要再随便设卡了,得给这些灵活就业的人提供该有的保障。
为什么现在推开?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国流动人口有3.76亿,大量年轻人在大城市参保,父母留在老家。个人账户制度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定下的,早已与现实脱节。个人账户归属清楚、共享限于亲属,风险较小,适合先行跨省流动。
医保就是打工人的基础保障,也是家庭财务的第一道防火墙。以前这个保障是靠政策撑着的,而现在全面升级了,换成了法律的铜墙铁壁,那保障程度可就完全不是一个量级了。
对药店里的老人来说,刷卡扣的是“医保里的钱”,心里没那么别扭,该买的药也就舍得买了。这笔钱本来就属于参保人自己,只是能多走一段路,送到家里最需要的人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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