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接工程的参与招投标的建筑企业注意了,10月26日,浙江省住建厅刚刚发布:关于暂停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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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咱们来简单跟大家聊一聊这件事。这次浙江暂停信用评价的企业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这三类企业。

当然也不是永久取消,而是要等住建部出台全国统一的信用评价规则之后,再按照新要求重新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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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相关企业信用评价的时间节点是:从2026年10月30号开始,浙江原来的(浙建〔2025〕5号)、(浙建〔2024〕7号)、(浙建〔2025〕14号)三份信用评价的文件正式暂停实施,不再对外公布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这份通知的文件,影响最大的就是招投标环节: 通知下发之后,新出的房建、市政招标文件,不能再用信用评价结果了。标书里原来的信用评分项,直接按满分算。就是大家熟悉的A级企业免保证金、信用定评标基准价、信用抽取法这些玩法,全都暂停使用。

那已经发出去的招标文件怎么办?

分两种情况:如果投标截止之前,还能正常拿到对应的信用评价结果,那这个项目照常走,不受影响。

要是到开标前拿不到信用分,招标人最晚要在开标前15天,发补充文件,把标书里信用相关条款改掉。

说白了,以前浙江本地信用分在投标环节是一个重要的筹码,A级企业更是有不少的优惠便利。而现在这个阶段,A级企业的这些信用优势直接被按下了暂停键,大家都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投标,比拼重心会回到报价、方案、企业本身实力上。

在这里也提醒一下各位招投标的工程人:还有正在跟进投标项目的,赶紧核对一下自己项目的开标时间,看看需不需要调整一下方案;招标人这边,新的项目编制招标文件,不要再设置信用分门槛,老项目也要提前排查,避免开标出问题。

后续就等住建部全国统一信用新规落地,到时候规则又会更新,咱们持续关注。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评论区聊一聊

素材来源:浙江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