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好政策去哪查?办事该找谁?为破解群众“政策看不懂、渠道找不到”的难题,即日起,“惠民便民集萃”专栏正式与您见面!我们将集中宣传全区各领域的惠民利民举措,为您送上最实用的“办事指南”,让好政策真正直达快享、温暖民心。
很多业主好奇
小区里的广告、停车收入到底归谁?
今天一次性给大家讲清楚!
一、公共收益包含哪些?
这笔钱属于谁?
公共收益范围
在小区业主共有区域、共用设施产生的收入,都算公共收益:
•电梯广告、外墙广告、道闸广告;
• 场地租赁费;
• 快递柜、自动售货机、充电桩占地费;
• 共有车位经营停车收入;
• 小区公共用房租金;
• 共用设施报废处置残值等。
收益归属
依据《民法典》第282条:利用小区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真实、必要的合理成本(税费、广告维护、运营人工等)之后,全部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二、公共收益该怎么花?
1. 优先用来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 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还可以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翻新、环境改造,也可作为业主大会、业委会工作经费,或补贴小区物业公共运行、开展小区惠民项目等全体业主共同事项;
3. 这笔钱怎么用,不能由物业公司单方面说了算,使用方案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
4. 结余资金:公共收益扣除支出后的余额,依旧属于全体业主,可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也可按约定给业主分红。
三、公共收益如何规范管理?
1. 可由业委会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代为管理;
2. 委托物业代管的,必须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不能和物业公司自己的资金混在一起;
3. 至少每半年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一次收支明细,业主有权查阅原始凭证,业委会可开展审计核查;
4. 业主大会表决后,可以开立公共收益专用账户,资金单独存放;
5. 物业更换、撤场时,必须完整移交公共收益台账、合同、结余资金,不得截留;
6.区住建局等部门会对公共收益收支开展监督检查,严禁任何人侵占、挪用公共收益。
四、业主遇到违规怎么办?
1. 业主有权向物业、业委会申请查阅公共收益合同、收支凭证;
2. 发现不公示、账目不清、擅自挪用、截留公共收益,可向区住建局等部门投诉;
3. 业委会可代表全体业主追回被侵占的公共收益,拒不返还的,可依法通过诉讼维权;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029-86202072
编辑:笑笑 | 校对:罗罗
来源:阎良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丁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