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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药)

药店的新一轮增长机会,可能就藏在医保结算单里。

从11月开始,部分药品个人负担将进一步降低,特殊药品报销待遇也将提高。对于依靠慢病用药、医保品种和长期复购经营的药店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政策信号。

近日,湖南省医保局、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升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保障水平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医保待遇优化措施,有效期两年。

这次调整,最值得药店关注的,不只是药品报销比例提高,而是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顾客购药行为与经营需求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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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药品个人负担降低,医保释放新利好

过去,部分医保乙类药品虽然能够报销,但由于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较高,顾客仍需承担一定的费用。

新政策实施后,这一情况将发生改变。

根据湖南省最新规定,医保目录内相关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将由原来的0%、5%、20%、30%四个档次,统一调整为0%、5%、10%三个档次。

其中,原先需要个人先行承担20%或30%的药品,今后统一降至10%。

举个例子,一种价格1000元、原先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30%的乙类药品,过去需要先由个人承担300元,剩余700元再按相应医保待遇结算。调整后,个人先行自付金额降至100元,剩余900元再按规定结算。

需要注意,先行自付比例降低不等于最终个人支付金额等额减少,实际费用仍取决于具体医保待遇。

除了普通乙类药品,另外两项变化也值得关注。

一方面,乙类非传统中药饮片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15%降至10%。

另一方面,纳入“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的药品,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从70%提高至75%,居民医保则由60%提高至65%。

部分药品支付门槛降低,意味着符合政策条件的参保患者,未来购药时能够获得更有力的医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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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购药需求,可能率先发生变化

医保待遇调整后,药店最应该研究的问题是:哪些顾客会受到影响?

首先是长期用药人群。

对于需要持续用药的慢病患者而言,药品费用不是一次性支出,而是长期、反复发生的家庭开销。

当部分药品个人负担有所降低,患者按照医嘱持续规范用药的经济压力也有望减轻。

对于药店来说,稳定的品种供应、专业药师咨询和便捷购药体验,将成为留住这部分顾客的重要因素。

其次是特殊药品需求。

此次“双通道”单行支付药品报销比例上调,对符合待遇条件、需要使用相关药品的患者具有直接意义。

而对具备“双通道”经营资格的药店而言,这也可能带来新的服务机会。

不过,特殊药品经营并非简单增加库存就能获得增长。药店还需要具备相应的药品供应、处方审核、冷链管理及医保结算能力。

真正能够承接这部分需求的,将是具备专业服务体系和合规经营能力的门店。

第三类变化,则来自家庭购药需求。

此次湖南新政明确提出,要畅通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渠道,鼓励通过家庭共济、跨省医保钱包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近亲属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与此同时,全国医保钱包2.0已于10月16日上线运行,跨省共济功能正在持续完善,部分结算场景仍需逐步开通。

这意味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拓展,家庭成员之间的医疗费用互助也更加便利。

对于药店而言,未来的顾客关系可能不再局限于个人,而是逐渐延伸至整个家庭的健康管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