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6〕147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国家层面首次以价格机制为切入口,系统破解“住得起的质量低、质量好的住不起”这一结构性矛盾。作为民政部直管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中益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不仅是价格政策的执行问题,更是社会组织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找准定位、主动作为的政治责任。《指导意见》明确将养老机构划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和完全市场型,分类实行政府指导价、参考区间和市场调节价,并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和动态评估制度,要求所有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价格机制解决的是“钱怎么收、收得明不明白”的问题;而老人真正在意的,是“花了这个钱,能不能得到对等的照护”。中益老龄事业发展中心联合中国老龄产业协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志愿者协会等六家全国性社会组织发起的“助老行动”,正是在做后半篇文章——以社会组织的协同优势,让普惠的价格接得住有温度、有品质的服务。该行动自2025年10月在河北保定启动首个试点以来,已系统构建“智慧助老、健康管理、文化服务、志愿服务”四大支柱,并计划于2026年拓展至全国80个城市。

让价格可负担,首先要让成本降下来。中益在实践中坚持“公益经济+商业经济”双轮驱动:以公益服务筑牢信任底座,以商业运营反哺服务提质;通过政策工具降低建设运营成本,通过去中间商的供应链减少流通环节,把节省下来的空间真正让渡给老人。这与《指导意见》“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定价原则内在一致——普惠不是低价低质,而是在成本可控的前提下守住质量底线。

让服务可及,关键是把阵地沉到社区。《指导意见》对社区养老和居家上门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鼓励就近就便提供服务。“助老行动”的落地单元“助老之家”,正是社区嵌入式服务的载体:智慧助老打通数字鸿沟,健康管理把慢病防控送到家门口,银龄互助让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助老行动”小程序实现需求发布、服务接单、积分核算全流程线上管理。在保定试点社区,这一模式已通过AI智能健康检测、电子健康档案建立和志愿者手把手教学等方式落地见效,让老人在熟悉的环境里获得可及的服务。服务在老人熟悉的环境里发生,成本结构天然优于远距离、高门槛的机构式供给。

让价格透明,还需要信用体系托底。《指导意见》要求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费、未按规定公示不得收费。中益在“助老行动”中同步搭建涉老企业信用查询平台和服务供应链遴选机制,以信用约束配合价格监管——价格清单让老人“看得清”,信用记录让老人“信得过”,两者共同构成普惠养老服务可信赖的市场环境。

普惠养老的“普惠”二字,最终要落在老人的两个感受上:交钱时不心疼,接受服务时不将就。《指导意见》从制度上把价格管明白了,“助老行动”从实践上把服务做扎实了。作为民政部直管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中益将持续以“助老行动”为载体,把政策红利转化为老人可感可及的服务成效,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履行好社会组织应有的责任担当。当价格诚意与服务暖意在同一条链上贯通,普惠养老才不再是纸面上的政策目标,而是老人吃的那顿热饭、那次有人上门的陪伴、那份“花这个钱值得”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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