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朋友注意!
《江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自2026年11月1日起
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了
电动自行车上路通行要求
快来跟着江门交警
一起学习
江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划重点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江门交警提醒:
骑行电动自行车,请牢记按道通行!
很多骑手觉得
只要小心骑行
走哪条车道都没关系
殊不知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不靠道路右侧骑行
潜藏巨大安全风险
⚠️⚠️⚠️
01
车速差极易引发碰撞
机动车道车辆行驶速度快,电动自行车车速低,混行状态下,机动车避让空间不足,极易发生追尾、剐蹭事故。大型车辆还存在视觉盲区,电动车闯入机动车道,一旦进入大车盲区,后果不堪设想。
(图源网络)
02
突发情况避险难度大
电动自行车车身轻、稳定性弱,若在道路中间或左侧行驶,遇到前方车辆刹车、路口车辆转弯,没有足够避让空间,紧急制动容易侧翻摔倒。
(图源网络)
03
扰乱道路通行秩序
电动车随意驶入机动车道、不靠右骑行,会迫使机动车临时减速、紧急变道,连锁引发拥堵,还会诱发连续交通事故。
(图源网络)
04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靠右行驶属于法定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骑行者通常需承担事故责任甚至全部责任,不仅负伤还要负责。
江门交警提醒
道路通行
需各行其道
有非机动车道
请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
没有非机动车道
务必靠车行道右侧通行
自觉守好车道底线
不抢道、不占道
安全文明骑行
来源 | 江门交警、新闻共同睇
编辑 | 江海区委宣传部
关注【江海高新发布】
读懂高新 关注江海
新闻资讯 一手掌握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