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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原告刘某某诉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2月30日9时15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金融审判庭承办,属于常规民商事服务合同纠纷庭审安排,相关涉案主体将按诉讼程序参与本次庭审。

本次开庭安排将推动涉服务合同争议的司法处置进程,保障当事双方的合法诉讼权益。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刘某某 被告/被上诉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2-30 09:15: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十四法庭(B1 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26885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蔡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事主体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涉案事由为服务合同纠纷,目前公告披露的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126885号,庭审排期时间为2026年12月30日,截至公告发布阶段暂未披露涉案相关具体金额信息,后续该案件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张江第十四法庭完成庭审环节,相关争议将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得到依法厘清与处置。

天眼查数据显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12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韩歆毅,所属行业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930人,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47号15层。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1500002016-12-31

点评分析
本次涉服务合同纠纷的常规民商事庭审,是支付宝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司法争议处置的正常流程,将推动相关权责依法厘清,既保障当事双方合法诉讼权益,也有助于企业进一步梳理服务合同相关合规细节,优化自身服务流程,属于正常的市场主体涉诉安排,不会对企业日常运营造成明显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