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良
我写过不少文章谈共同富裕,也提出过“全民最低退休金”这类“补短板”的设想,结果时不时被人扣上一顶“想回到生产队时代”的帽子。我写了一篇文章,表明我反对“回到生产队时代”的立场,又遭到了一贯反对我的人的表扬。我虽然反对重回“生产队时代”,但我发自内心地敬重那些真正把群众带上共同富裕道路的基层带头人。我的真实看法是,这种优秀的带头人太少了,不是村村都有那个“好命”能盼来。要把这两件事分开看,才不至于把洗澡水和孩子一起泼掉。
我为什么反对重回“生产队模式”?不只是因为它当年“穷”,而是因为它用一套无法精确衡量劳动的工分制度,把人固定在一小块土地上,多劳者不能多得,想走的人走不了。我父母当过生产队队长、记工员,那个时代的苦我是知道的。出趟门要开介绍信,要粮票布票,种地的人没有经营自主权,搞副业被当成“资本主义尾巴”。这种管理模式,硬生生把人捆住了。改革开放最大的功绩,是给了农民“自由”,让农民可以放心大胆地搞副业、办企业、跑业务,只要不犯法,赚的钱就是自己的。农民最大的改开“受益”,是由被束缚在土地上到享受这种“自由”,我就是这种“自由”的受益者之一。
“生产队时代”作为一个普遍性的制度安排,已经被历史证明不能再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在那个年代里,以及在后来的岁月中,确确实实有一批基层领导人,用各自的方式把“共同富裕”四个字从口号变成了活生生的日子。这些人,不管他们所在的地方还保不保留生产队的名号,不管他们走的是“集体统一经营”还是“党组织领导下的新型集体化道路”,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带头人真心实意领着老百姓往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走,他们是那个时代和这个时代的英雄,只是这样的人太少了,并不是村村都有那么好命,能盼来这样的领头雁。
南街村的王宏斌算一个,他用几十年时间,把南街村从贫困村变成年产值超二十亿元、村民享受二十多项免费福利的乡村都市,靠的是一套集体经济的底子,更靠的是带头人甘愿“吃亏”的奉献精神;河北周家庄又是另一种情形。它是全国极少数没有拆队、没有分田、至今保留公社体制的乡镇,这个村用集体的力量办成了许多村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2025年全乡人均收入三万二千六百八十元,比河北全省农民平均水平高出四十一个百分点。这个村的经验表明:问题不在于“集体”这两个字本身,而在于集体内部有没有一套让人愿意干、干得多就得的制度。把“生产队时代”一概骂倒,周家庄人不会服气。但要把周家庄的模式硬推到全国每一个村,恐怕也难;还有吴仁宝领导的华西村,走的是另一条路。吴仁宝带着华西人把一个小穷村做成“天下第一村”,并把周边十多个村庄并进来一起富,在宁夏、黑龙江建了“省外华西村”,给全国培训了数以十万计的农村基层干部。这样的一个村干部,把自己活成了一个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播种机”,把共富的种子往别人地里撒,这不是英雄是什么?
综合这些“领头雁”的特点,他们身上有一个共同的东西,就是没有把“共同富裕”当成一句说给别人听的话,而是当成自己这辈子必须干成的一件事。所以我说的“英雄”,不是按“保没保留生产队”来划线的。保留生产队体制的地方,如果带头人借集体之名行私利之实,那不但不是英雄,反而是对“集体”二字的糟蹋;早就分了田、包了产的地方,如果有人能把分散的农户重新组织起来,在加工、流通、服务环节上做出规模、做出效益,让农民在市场经济里不再是一盘散沙,那同样是英雄。英雄的标准只有一个:他是不是真的有本事让普通群众的日子变好了,而且这种变好是可持续的、不是靠输血撑出来的门面。
如今有些论者一提“共同富裕”就条件反射地想到“回到过去”,一提“集体经济”就等同于“效率低下”,这其实是一种智识上的偷懒。一个客观事实是: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仍然有一些村庄通过有效的组织方式和制度设计,把集体行动的优势发挥了出来,让老人有人养、孩子有人管、看病不至于把家底掏空。否定一种已经被证明走不通的普遍模式,和珍惜那些在局部把正路走通的人,我认为是可以并存,也应当并存的。
我不主张全国回到“生产队时代”,因为大多数人不会愿意回到那个出门要介绍信、干活“一窝蜂”、想闯一闯却被土地拴住手脚的年代。但我愿意给王宏斌、吴仁宝、李连成、王传喜、毛丰美这样的带头人鼓与呼。他们是真正的共产党人,用切切实实的行动践行了“共同富裕”理想,在现实的土壤里,用一村一地的实践告诉人们:共同富裕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有人豁出去、熬出来、干出来的。这样的人,不管他脚下踩的是哪一种体制的路面,都配得上“英雄”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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