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实施临平区崇贤街道(三家村、鸭兰村)马积明等32户民房翻建工程等5个项目。
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杭州段保护范围内实施临平区崇贤街道(三家村、鸭兰村)马积明等32户民房翻建工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宋六陵保护范围内实施宋六陵综合保护项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通济堰保护范围内实施郎奇—石牛区块配套供水工程、莲都区通济堰采桑段水系治理工程和白口区块110千伏丽石/丽塘双回线路电缆迁改项目(三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批复》要求,杭州市、绍兴市、丽水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及时公布有关项目涉及的具体内容,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确保文物安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同时按程序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研究提出保护措施。项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修复工作。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