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介休市2026年清洁取暖散煤清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介休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介休市2026年清洁取暖散煤清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晋中市关于推进汾河谷地生态治理、清洁取暖及散煤清零的战略部署,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保障民生取暖需求,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结合介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前期清洁取暖散煤清零工作成效,持续优化提升清洁取暖方式,力争两年内全面实现散煤清零,完成海拔900米以下区域散煤清零任务。改造实施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因地制宜科学选取适宜改造模式,统筹谋划清洁取暖整体布局,稳妥有序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同时,切实关心关爱弱势困难群众,强化帮扶救助措施,全力保障群众温暖安全过冬,持续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二、改造方式及实施步骤
2026年全市清洁取暖改造采取集中供热改造、煤改电两种方式,全年计划改造总户数5110户,改造供热面积约88.11万平方米。其中,实施既有天然气供热系统综合改造提升2461户、供热面积约49.22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1172户、供热面积约26万平方米;煤改电改造1477户、供热面积约12.89万平方米。
(一)集中供热改造方面
1.既有天然气供热系统综合改造提升
(1)实施范围
改造范围划定为全市禁煤区内已完成煤改气改造村庄。各村先行开展村民改造意愿摸排,整村同意实施既有天然气供热系统综合改造提升户数占比达90%以上的,由村委会向市住建局提交整村改造申请。市住建局牵头联合属地乡镇、集中供热运营企业开展现场踏勘,研判改造实施可行性并完成工程投资测算,并向市政府提交申请报告。2026年度具备改造条件的村共7个(城关乡2个:顺城关村、罗王庄村;宋古乡1个:三道河村;绵山镇2个:西内封小区、西靳屯村;义安镇1个:义安村;义棠镇1个:北村新村),合计改造2461户,供热面积约49.22万平方米。
(2)实施方式
由管网建设投资运营公司承担二次管网、入户管网工程建设;市住建局履行行业指导职责,统筹协调供热企业、乡镇、村级组织对接施工相关事宜。工程竣工后,由市住建局、属地乡镇、供热企业等单位联合开展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实现集中供热。市财政根据各村改造户数、面积予以补贴。
2.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
结合2026年城镇供热设施“冬病夏治”专项行动,对经全面排查急需改造的老旧供热管网实施更新,涉及居民小区2个、城镇村2个,覆盖群众1172户,供热面积约26万平方米;实施一次管网改造约5公里、二次管网改造约0.66公里。具体为:
(1)1个小区(旧城建局宿舍)的分户改造,涉及居民36户,供热面积约0.35万平方米;
(2)2个城镇村(赵家堡新村、闫冀堡村幸福巷)庭院管网改造,涉及赵家堡新村居民304户(供热面积约8万平方米)、闫冀堡村幸福巷居民32户(供热面积约0.39万平方米);
(3)1个小区(亚泰苑小区高层)供热加压设备改造升级,涉及1、2、3、17—22号楼居民800户,供热面积约17万平方米;
(4)棚户区换热站一次管网改造等21个项目,改造管网总长约5公里;
(5)城关一院换热站二次管网改造等5个项目,改造管网总长约0.66公里。
另外,2025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听令巷小区、建行小区、国税小区、义运小区,经全体业主同意分户改造的,纳入2026年度改造实施范围。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市住建局、相关管网建设投资运营公司。
实施步骤:2026年4月底前,完成入户意愿复核、改造条件现场勘验;2026年5月底前,制定改造计划,编制完成改造方案和工程设计;2026年9月底前,工程全部竣工;2026年10月中旬,完成新增供热管网注水试运行,确保采暖季具备安全稳定运行条件。
(二)“煤改电”改造方面
为加快推进剩余散煤清零改造任务,2026年煤改电改造覆盖6个村、1477户(张兰镇3个村:下梁村73户、涧里村201户、梁家庄村22户;龙凤镇1个村:龙凤村305户;连福镇2个村:柳沟村228户、东湖龙村648户),供热面积约12.89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能源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
实施步骤:2026年5月,市能源局联合乡镇对海拔900米以下农村区域开展全覆盖摸排,完成确村确户统计工作;2026年7—8月,市能源局组织发布设备采购招标意向公告、招标采购公告;2026年9月,组织中标单位与镇、村完成对接;2026年10月20日前,完成6个村的配套电网改造及采暖设备安装调试,确保“煤改电”用户按时取暖。
市能源局、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要提前筹备2027年煤改电改造项目配套线路改造工程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为2027年煤改电项目顺延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三、补贴政策
(一)集中供热
1.具备既有天然气供热系统综合改造提升条件的整村管网建设工程费用
(1)三道河村、顺城关村:宅院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含)以内的,由市财政补贴1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超出200平方米的部分,市财政不予补贴。
(2)罗王庄小区、西内封小区、西靳屯绵馨小区、北村新村小区:庭院管网按楼房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补贴,楼内立管按建筑面积75%折算,按20元/平方米补贴。其中: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含)以内的,由市财政补贴40元/平方米和20元/平方米,供热企业不得另行向居民收取费用;义安村小区参照上述补贴标准执行,工程费用超出财政补贴部分,由义安村村委会协调承担小区供热运营的企业,按照评审金额支付。建筑面积超出200平方米的部分,市财政不予补贴。
(3)改造面积由乡镇、村委会、居民、施工单位四方现场签字确认,各乡镇汇总测算补贴费用,报送市住建局、市政府项目投资中心审核后,由市财政局统一拨付至供热企业。单户超面积产生的差额建设费用由居民自行承担,由各村组织筹措并支付施工单位。经营性营利场所不享受财政补贴。
具备既有天然气供热系统综合改造提升条件,镇村自行组织实施的集中供热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参照上述补贴标准执行。
2.老旧小区、城镇村多层小区管网改造费用
管网建设投资运营公司负责庭院管网和建筑内部公共区域管网改造。按建筑面积,由市财政补贴40元/平方米。
3.城区域分散小区分户改造费用,按建筑面积75%折算,由市财政补贴20元/平方米。
4.城区高层小区设备改造费用,按照项目实际投资情况进行补贴。
5.投资供热管网改造的企业所涉及的改造面积、补贴费用,经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市住建局申请资金拨付。
6.连福镇、洪山镇、龙凤镇片区集中供热公司涉及的运行补贴费用,经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市住建局申请资金拨付。
(二)“煤改电”
1.电网改造工程费用
“煤改电”改造工程配套线路改造费用由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承担,做好“煤改电”及配套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电力设施进一步改造。
2.取暖设备费用
(1)采用空气源热泵取暖改造的居民按照设备安装的型号与数量收费,空气源热泵根据居民住宅建筑面积,按3P供应50-75平方米、5P供应75-125平方米取暖的标准配置。居民住宅建筑面积为125平方米(含)以内的,根据实际设备安装费用,按照居民、政府2:8比例核算居民承担费用;居民住宅建筑面积为125平方米(5P)以上的,按照5P设备补贴标准执行。
(2)采用对流式电暖器设备改造的居民,根据其实际改造面积费用,按照居民、政府2:8比例核算居民承担费用。电暖器按照居民住宅建筑面积0.1千瓦/平方米(额定功率)标准配置,配置总额定功率上限为“按照实际面积计算总功率±0.5千瓦”,每户配置总额定功率最高为7千瓦。
市能源局负责“煤改电”取暖设备费用的核定,涉及乡镇要积极配合收缴辖区内“煤改电”居民个人承担费用。
3.取暖耗电费用
对经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后的居民取暖用电执行用电量计价政策,居民取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按采暖季计量,一个采暖季总用电量在13000千瓦时以内(含)的,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0元/千瓦时执行,由居民承担。电费政策最终依据省发改委价格政策确定。
4.“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实行“居民申报、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市能源局审核、财政监管、审计跟踪、安全监理”的监管体系。居民承担改造费用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协调,由企业收取,由市能源局统一审核、汇总、结算,财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审核批准的补贴金额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拨付。
5.以上补贴政策只限于市政府确定为“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用户,经营性营利场所改造不享受财政补贴。已实施过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用户,不得再享受财政补贴,由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配合进行资格复核。
6.对“煤改电”改造范围内,已自行实施煤改电改造项目的居民,经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认可,经市能源局确认后,可享受优惠电价。
(三)“煤改气”
1.设备更新补贴
(1)补贴范围
全市“煤改气”清洁取暖用户(已实施既有天然气供热系统综合改造提升的村除外),因燃气壁挂炉运行使用满8年,并自行完成壁挂炉更新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会同燃气企业审核后,可享受壁挂炉更新补贴。
(2)更新方式
由“煤改气”采暖用户通过市场化自行购买的方式,自愿选择、自行更换符合安全要求的壁挂炉采暖设备。
(3)更新验收
“煤改气”壁挂炉更新用户需在2026年10月20日前完成更新安装,更新后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申报更新补贴并提交更新安装相关凭证(购买壁挂炉发票、收据等),逾期未申报则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2025年12月31日前已自行完成壁挂炉更新的用户,在提交相应凭证并经燃气企业审核盖章后申报更新补贴。
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汇总初审的更新用户名单,燃气企业要同步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未达安全使用要求的一律不得享受更新补贴、一律不得提供供气服务。
(4)补贴标准及发放。对完成壁挂炉更新并通过燃气企业安全检查的用户,按照5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市发改局根据最终确定的更新补贴名单核算补贴资金,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拨付至燃气企业,由燃气企业按照市场终端售气价格将500元/户补贴折算为等值天然气用量,直接充入用户燃气表。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同步做好验收资料的归档留存工作,对补贴申报、入户检查、补贴发放全流程材料统一整理建档,确保政策执行全程可追溯、可核查,严防出现虚报冒领、重复申领补贴的违规情况。
(5)广泛开展宣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通过公告栏、微信群、入户讲解等方式对壁挂炉更新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确保符合条件的“煤改气”用户应知尽知。同步做好燃气安全的科普宣传,提醒更新用户选择合规产品、规范完成安装,主动申报检查验收,切实提升用户的安全用气意识,引导用户积极配合政策落实,保障“煤改气”设备更新补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优惠气价补贴
(1)管供区域
2026年度“煤改气”取暖用户用气量在2090立方米(含)以内,燃气用户居民享受2元/立方米的优惠购气价,差额部分政府补贴;超过2090立方米的部分,居民按照市场价购气。
(2)天然气锅炉供热居民用户
每户平均用气量在1400立方米(含)以内的,居民享受2元/立方米的优惠用气价;平均用气量超过1400立方米的部分,用户按市场价购气。
(3)提高天然气用户取暖使用率
在“煤改气”清洁取暖村,使用天然气取暖的用户,经本人申请,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初审汇总,燃气企业认定合格后,经市发改局审定,可享受2元/立方米的优惠用气价。
居民区间购气:
2026年10月25日—2026年12月20日:当用户表内余气小于150立方米时,累积最高可购700立方米优惠气;
2026年12月21日—2027年2月15日:当用户表内余气小于150立方米时,累积最高可购1000立方米优惠气;
2027年2月16日—2027年3月15日:当用户表内余气小于150立方米时,累积最高可购390立方米优惠气。
居民享受的优惠气指2026年10月20日—2027年3月15日购买的指标内天然气。
实施项目:2026年9月底前,介休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采暖季燃气保供量不低于400万立方米、介休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保供量不低于660万立方米;市发改局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保供合同,制定预备保供方案。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住建局,介休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介休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四、责任机制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负责建立辖区内住户清洁取暖台账,统筹推进整村既有天然气供热系统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指导各村做好改造资金的筹措和使用,保障工程顺利推进。
2.负责做好“煤改电”改造的入户摸排、确村确户以及政策宣传工作,主动对接供电、设备安装企业做好改造工程施工协调工作。
3.负责对辖区内壁挂炉更新补贴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做好补贴申报相关流程的解释答疑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用户主动申报。
4.负责配合做好辖区内居民清洁取暖管理工作,对已完成清洁替代农户严防散煤复烧;坚决落实“一清二拆”,即“清存煤,拆锅炉,拆煤灶”;发现经营主体向居民违规售卖劣质散煤的,第一时间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5.对特殊困难户的室内供暖设施改造时,镇村要加大帮扶力度,确保每户居民都有完备的取暖设施,满足温暖过冬所需。
(二)市住建局
1.负责做好集中供热新增和改造工程督促及工程补贴费用的申请拨付工作;为实施既有天然气供热系统综合改造提升提供技术支持,指导供热企业和二次管所属单位的对接工作,工程完成后组织乡镇、供热企业等相关单位共同完成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实现集中供热。
2.负责督促供热企业加强供热管网、设备设施的检修、保养、技改、安全演练等工作,确保采暖季设备良好运行。
3.负责督促气源保供企业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三)市能源局
1.负责制定“煤改电”清洁取暖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煤改电”的政策落实、综合协调、项目推进、工作统计等工作。
3.根据市政府有关洁净煤保障工作安排部署,负责做好暂未实现清洁取暖区域的清洁煤保供工作。
4.负责洗煤行业监管,严禁洗煤企业向居民销售劣质散煤。
(四)市发改局
1.负责做好政府气源保障储备工作。
2.负责“煤改气”设备更新补贴费用的申请支付工作;对气价补贴政策和市场终端售气价格进行研究,并在供热季前公示;做好气价运行(含气价倒挂)补贴的审核和资金支付。
(五)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
1.负责充分利用环保智慧平台,提供环保技术支持,实施空气质量状况监控,根据空气质量状况预测,建议市政府采取相应措施。
2.负责牵头抓好燃煤锅炉取缔和升级改造工作。
3.积极争取上级大气污染防治及清洁取暖散煤清零专项资金支持。
(六)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
1.做好“煤改电”及配套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电力设施进一步改造,负责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2.负责落实省、晋中市“煤改电”电价优惠政策。
3.负责做好“煤改电”配套电网巡检和设备维修,以及应急保障工作。
(七)市财政局、市政府项目投资中心
负责落实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改造工程政府补贴资金审核支付工作,做好上级补贴资金的及时拨付。
各行业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要加大各项工程建设期间及后期运行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工程建设及运行的安全稳定。
五、保障措施
健全常态化调度推进机制,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省、晋中市、介休市清洁取暖工作要求,建立日常调度会商制度统筹攻坚各项任务,压紧压实供热、燃气、供电企业主体责任,对照年度节点按期完成改造任务,切实保障群众冬季稳定取暖。全面推行标准化台账管理,以居民信息、取暖路径,设备选型、用能需求、补贴情况、运行维护等为主要内容,建立乡、村、企业、用户四级台账,稳步推进台账数字化、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原则,立足各村实际科学选定改造路径,提前做好施工保障与群众沟通,确保所有工程于采暖季前完工。采暖季前,组织多部门联合督导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全面检修保养各类清洁取暖设施,核验设备运行状态与能源储备存量,保障群众按时、安全、稳定取暖。市发改局要压实气源保供职责,督导燃气企业严格履约足额供应采暖用气,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加快配网升级改造、优化负荷调度,在采暖季落实“压非保民”举措,足额保障居民采暖用电并落地优惠电价政策。建立清洁取暖舆情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分级妥善处置相关舆情,有效防范负面舆情扩散,营造平稳有序的工作推进氛围。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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