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唐时达接到主审法官的通知:经湖南省高院批准,他诉湘潭大学撤销学历一案,审理延期三个月。
三个月不算长。但这场官司已经打了八年,经历了十次审理,从湘潭岳塘区法院一路打到湖南省高院,再回到岳塘区法院。再添三个月,像是给一局始终落不了子的棋,又续了一段读秒。
延期本身没有给出任何结论。但它让一件事重新回到视线里:一桩被贴上“高考冒名顶替”标签的案件,走到今天,仍然没有一个能被双方同时接受的说法。
一套北京的房子,和一封寄往湘潭大学的举报信
故事如果从“冒名顶替”讲起,很容易滑向一个黑白分明的版本。但翻开庭审记录和双方接受采访时的讲述,起点其实是一套位于北京西城区的房子。
2013年前后,母子三人凑钱在北京买房,房子落在弟弟唐一达名下,首付由母亲肖体菊出,月供大多由哥哥唐时达承担。几年后北京房价上涨,这套房子的归属和分割成了三人之间解不开的结。2017年,唐时达以“借名买房”为由起诉唐一达,一审胜诉。
败诉之后,唐一达做了一件事。2017年12月29日,他寄出多封举报信,其中一封寄到了湘潭大学。举报的内容是:2001年考上湘潭大学的是他,但去报到的,是哥哥。
这封信启动了后来的一切。
弟弟的版本,和哥哥的版本
唐一达对媒体的讲述是:他当年高考考了596分,被湘潭大学录取,但成绩不理想,决定复读。母亲提出让哥哥顶替他入学,哥哥当年只考了400多分。他答应了,母亲拿着他的身份证、户口材料和录取通知书,带哥哥去报了到。
唐时达的版本则完全不同。他承认自己从小被寄养在姨母家,用过“唐时达”这个名字,但他坚持说,湘潭大学是他自己考上的,不存在顶替。他的反驳集中在几个具体点上:潘涛的户口早在2012年就已注销,2017年被“非法启用”,启用该户口的民警已受到处分;根据户口登记和高考报名材料,他和弟弟在同一时间有各自独立的就读学校,“我不可能一人分身两个人去上学”。
母亲肖体菊在接受采访时说过另一句话:两人是双胞胎。但这个说法与唐一达此前讲述的年龄差、以及他自称1983年出生、哥哥大他一岁的时间线,并不吻合。谁在什么时间、用什么身份参加了哪一年的高考,在八年的诉讼里被反复拆解,却始终没有拼出一幅双方都认的图。
“程序违法”四个字,为什么没能结束争论
2025年8月,湖南省高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了湘潭大学2018年作出的撤销唐时达学历的决定,理由是“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责令校方在三个月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这个判决一度被读成唐时达的转机。但高院并没有认定“冒名顶替不存在”。它说的是:学校当初作出决定的程序有问题——没有把调查证据交给唐时达质证,也没有把决定书送达给他。
湘潭大学随后重新调查,补充了户籍资料和走访材料,2025年11月再次作出决定,结论和2018年一样:冒名顶替属实,撤销学历。唐时达再次起诉。2026年8月18日的庭审从上午持续到晚上,近十三个小时后才休庭,没有当庭宣判。
于是局面变成了:高院说“你的程序错了,重做”,学校说“我重做了,结论不变”,哥哥说“你还是在超越职权认定一个教育机构无权认定的事”。三方各说各话,案子在原地打转。延期三个月,大概率是在等这个圈找到一个出口。
八年的代价,落在谁身上
唐时达被撤销的不只是湘潭大学的本科学历。硕士、南开大学的博士学历、北京大学的博士后经历,以及北京户口,都随着“冒名顶替”的认定被层层剥掉。他说的“失去了一切”,在纸面上是有对应物的。
唐一达那边,房产官司在各级法院之间来回翻覆,最终他从那套房子里拿到了210万元,兄弟二人签下一纸协议,说了“再无交集”。他在2026年8月的一次庭审中作为第三人出庭,那是兄弟俩两年来第一次见面。
母亲肖体菊的名字出现在每一段关键叙述里:安排入学的是她,出首付的是她,在房产谈判中求和的是她,在采访中说“双胞胎”的也是她。一个家庭内部的安排,在房产利益翻转之后被拖进公共领域,变成一场关于学历、户籍和身份的行政官司,谁都退不回去了。
延期三个月,只是让这场退不回去的官司,再多等一个季度。三个月后如果有了结果,无论朝向哪一边,都很难是“答案”两个字能装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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