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湖北省公安厅、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发布《湖北省道路交通文明出行公约》,启动全省道路交通“文明出行”典型案例宣传推介活动。

湖北路网通达、车流量大,通勤、客货运、网约车、快递外卖以及骑行、步行等出行场景多元交织。随着机动车、非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超速酒驾、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乱穿行、占用应急车道等陋习仍不同程度存在,既易诱发事故,也影响城市文明形象。此次发布的公约立足湖北交通实际,面向全体交通参与者,将安全出行、文明礼让的价值要求转化为通俗化、场景化的共同约定,覆盖驾车、骑行、高速通行、校园周边及乡村道路、斑马线礼让等高频场景,重在凝聚共识、涵养习惯,是道德倡导和行为约定,力求易记、易懂、易传播。

区别于一次性发布,两部门把“文明出行”典型案例宣传推介作为检验公约落实成效的重要实践抓手。活动面向全省发掘、遴选自觉遵守公约、践行文明出行要求的先进个人和优秀集体。个人层面,重点关注长期守法出行、文明礼让互助、危难时刻见义勇为、主动传播交通安全理念、参与交通建言监督、投身交通公益等群体,既面向职业驾驶人,也欢迎外卖快递从业者、普通市民等参与;集体层面,重点面向运输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快递物流单位等,侧重考察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常态化安全教育、实际守法成效和文明示范引领作用。

主办方介绍,典型案例推介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真实,不设置集中评审,不搞网络投票。线索来源包括交管部门日常排查,“执法评道”“随手拍”小程序,群众自荐推荐以及媒体报道等。相关事迹经核实后,将在官方新媒体专栏展播,即视为推介,重在用鲜活、可感知的身边事例立标杆、作示范,引导更多单位和个人对标公约、见行见效。

有关负责人表示,两部门将完善部门协同、行业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把公约践行情况作为文明单位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建设的重要参考;压实运输企业、快递物流平台、机关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健全驾驶人日常教育、车辆动态监管和违法提醒制度;推动公约从纸面落到路面、从要求化为习惯,助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赵明镜 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