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在山东东营经营了12年的村镇银行,即将并入本地城商行。10月22日,东营银行与东营融和村镇银行发布联合公告,东营银行拟收购东营融和村镇银行并设立分支机构,承接其全部存款业务及其他现金资产。这是山东省内首例由本土城商行收购异地农商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的案例。对这家村镇银行的存量存款人和借款人而言,收购首先带来的是账户归属与服务主体的变化。

东营融和村镇银行由广东江门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在山东东营本地展业已12年。此番收购按分步路径推进:10月9日,东营融和村镇银行与江门农商行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全部贷款债权转让给发起行,交割日定为11月13日;10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批复(鲁金复〔2026〕413号)同意江门农商行受让四家本地企业合计4000万股股份,持股升至100%;10月22日双方联合公告落地,收购待监管批复后生效。

对存款客户来说,最直观的变化是“去哪儿办业务”。公告明确,收购设立完成后,东营融和村镇银行将新设为东营银行的分支机构,原有存款客户可到东营银行分支机构继续办理相关业务。也就是说,存款关系从一家村镇银行平移至本地城商行,客户无需主动销户或转账,账户与资金在原地接续。承接在本地完成,客观上减少了储户跨机构迁移的成本。

关于存款安全,村镇银行作为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个人储蓄存款纳入存款保险保障范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的本息合计在50万元以内的部分,由存款保险基金依规偿付。存款保险以投保机构为主体,东营融和村镇银行与东营银行均为独立投保机构;收购后账户转入东营银行,适用东营银行的存款保险保障安排,客户不需因机构变更额外操作。利率与存期是否延续,以承接后的公告与账户约定为准,客户可留意东营银行后续对客口径。

对贷款客户,需要特别留意还款去向。东营融和村镇银行与江门农商行在10月10日的联合公告中提示,自债权交割日(11月13日)起,借款人及担保人应向江门农村商业银行履行合同义务,并明确提醒“请勿向除东营融和村镇银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外的任何个人或企业转账还款”。这意味着贷款债权从东营融和村镇银行转回其广东发起行,还款通道随之改变。借款人应以公告指定的江门农商行账户为准还款,谨防误转至其他账户或遭遇冒充催收的诈骗;在11月13日交割完成前,仍按原合同向东营融和村镇银行履行。

贷款债权转回其广东发起行、存款留在属地城商行,两类客户的权益承接分属不同主体,均沿既有合同与监管路径处理。就贷款而言,债权转让后债权人已由东营融和村镇银行变更为江门农商行,债务人(借款人)不变,还款义务相应指向新的债权人;存款则由东营银行分支机构承接,客户可继续在原地办理相关业务。

截至公告日,股权变更与债权交割尚在推进,东营银行的收购许可仍需监管批复生效。对存量客户而言,关键节点是11月13日的债权交割,以及后续监管对收购安排的确认;在此之前,存款与贷款均按现有合同与公告路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