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次法院依托“以鉴促调”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邻里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将调解关口前移至鉴定环节,以柔性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原告经营一家足浴门店,被告为楼上住户。因被告夜间未关闭家中水泵,管道胀裂漏水,积水渗漏至楼下门店,造成店内地板、墙顶壁纸、天花板泡水损坏。门店受潮发霉、异味明显,不仅产生装修修复费用,还造成客源流失,带来经营损失。事发后,物业现场确认漏水事实,但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差距较大,调解无果,原告遂向安次法院起诉,主张装修损失8000元、经营损失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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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双方对损失金额争议较大,原告申请对泡水损失进行司法鉴定。为避免“一鉴了之”,降低当事人时间与经济成本,承办法官启动“以鉴促调”机制,提前与鉴定室对接,将调解嵌入鉴定委托前端,借助鉴定环节同步释法说理,争取就地化解矛盾。

鉴定室收案后,书记员李泓儒及时告知当事人鉴定利弊,耐心说明鉴定存在客观局限,由于受损现场已发生变化,鉴定结论不一定完全契合原告诉求,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引导原告调整心理预期,理性看待损失争议,缓和双方对立情绪。

“如果走完鉴定、审理、裁判全流程,除鉴定费用外,还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应诉。邻里纠纷,协商和解是成本最低的方式。”办案人员情理兼顾、耐心劝导。在承办法官与鉴定室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3000元,原告撤回起诉,纠纷顺利了结。

安次法院坚持实质解纷导向,把矛盾化解贯穿司法鉴定全过程,改变“先鉴定、后审判”的传统模式,将调解融入鉴前、鉴中、鉴后各个节点,依托鉴定厘清事实,同时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负担。近年来,安次法院鉴定室已有10起案件在风险告知后,当事人撤回鉴定申请并达成调解,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实现案结事了,持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来源:安次法院

责编:白俊宝
监制:殷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