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宋冰霜

为加强郑州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提高科技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郑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在城区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并对部分前期已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补增相关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于2026年10月30日起投入使用,现予以公示。

此次新增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要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进一步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此次补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相关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郑州公安交管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到的违法车辆,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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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增违法行为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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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信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拟启用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有关事项如下:

一、中心城区以下地点启用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代码1116)交通违法行为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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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事项

1.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2日

2.启用时间:2026年11月3日

洛阳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二大队在辖区内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4日起开始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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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冰霜 责编:李宪 监制: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