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刘宁辞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此前已卸任河南省委书记;曾任水利部副部长、青海省省长、辽宁省省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宁辞去河南省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10月26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宁辞去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6年9月

,中共中央决定:刘宁同志不再担任河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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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 水利部副部长、党组成员,青海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辽宁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等职。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河南日报、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