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常年在外打拼的农村朋友,心里最惦记的往往是老家的宅基地:以后这块地到底值不值钱?进城安了家,老宅会被强行收走吗?
网络上总流传着城里人能下乡买地、或者进城就彻底腾退老屋的传言,弄得大家人心惶惶。不过,结合最新落地的政策文件来看,国家已经给老百姓吃了定心丸。按照目前的推进节奏,到2027年,宅基地的管理框架基本定型。指望靠炒作地皮快速翻身的想法已经行不通了。
未来,农村土地将稳步迎来三个十分直观的变化: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全面收尾、闲置农房盘活渠道清晰规范,以及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走向常态化。顺着时间线往前追溯,之前聊过土地财政的起源。
最早是深圳为了满足外资企业建厂的用地需求,推动相关政策突破,一九八八年修宪,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土地财政的源头由此开启。最开始,土地使用权转让,目标非常明确,就是招商引资,给工业企业提供建厂用地。
而后来城市摊大饼式扩张,也就是第二轮城市化,土地扩张速度跑在了人口城镇化前面,还要依托另外两项制度安排。一九八二年的相关规定明确,城市土地全部属于国有。
也就是说,划定为城市范围的土地,权属为国家,具备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法律基础。当时,城市之外的土地,全部属于集体所有,包含宅基地、耕地以及其他类型土地。
还有一个关键节点,就是一九九四年的分税制改革,也是上一期重点讨论的内容。分税制改革之前,很多经济发达地区实行财政包干制,地方财政模式,和农村的包产到户很相似。
包干模式之下,地方发展经济带来的财政增收,大部分可以留在本地使用,地方拥有很高的自主权。一九九四年分税制改革落地之后,财权向中央集中,地方财政收入当中,增收潜力大的税种,调整了分成规则,主要是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
消费税划为中央税,增值税和所得税按照七五、二五的比例分成,收入先上缴中央,再由中央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通过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方式重新分配。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原本依靠经济增量获得财政自留收入的空间,被大幅压缩。
早期土地相关的收益,本来是服务于工业招商,和建筑业挂钩的所得税,当时主要留存地方,和今天餐饮等服务业税收留在地方的逻辑类似。这套机制叠加之后,土地财政运转的闭环慢慢成型。
地方政府可以低价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把土地划入城市开发范围,再通过土地出让获得收益,配套的各类税收也随之产生。后续中央也出台法规、设置主管部门,对土地征收、城市扩界进行统一管控。
同时严守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遏制地方随意把耕地转为商业开发用地的冲动。想要大规模扩城、征收集体土地,撤县设市这类调整,都需要上报到中央审批。
耕地转用被严格管住之后,各地开始尝试探索农村土地和城市土地之间流转的其他路径,不少地方在规则的灰色地带做试验。看书的时候,看到温州的尝试很有代表性。
当地曾经试点,在农村宅基地上建设商品房。宅基地原本的规则,只允许在本村村民内部流转。一旦对外出租,租金收益归属,就会产生争议。
温州这次试点,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最先允许本村村民购买、流转,之后范围慢慢放宽到同村的相关群体。这种模式,让农村宅基地具备了资产属性。
房屋建成之后,不管是升值、对外租赁、抵押或者转让,农户都能拿到对应的收益,这也是农村居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一种方式。当时很多人认为这种灰色探索能让土地走向彻底买卖,但现实是,到了2027年,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这条底线依然无法逾越。
回到城乡二元结构这个核心议题上,团队的报告里,提到了一个很关键的观察,也是长期关注的方向。
不管是早年进厂务工的农民工,还是现在的外卖、快递从业者,他们依靠打工可以实现脱贫,但是很难依靠单一的工资收入实现财富增长,收入结构里,只有工资性收入这一项。反观城市居民,在特定阶段,有机会拿到资产性收入。
二零零一年到二零一五年就是很典型的周期,很多人在这个阶段买房,房产带来资产增值。就算不对外出租、不抵押融资,资产本身的增值,也拉开了代际之间的收入差距。
六零后、七零后赶上了这个窗口,八零后想要靠买房积累资产,难度就大很多,等到八零后具备购房能力的时候,房价已经处在高位。工业化浪潮,给文化程度有限、敢于创业的乡镇企业家,还有外出务工的农民带来脱贫机会。
第二轮城市化、房地产扩张阶段,让一部分城市居民,把劳动收入转化成财产性收入。而城乡收入对比的数据能够看到,农民的财产性收入,长期增长缓慢,甚至几乎没有明显提升。
包括许多经济学家在两千年前后,就开始呼吁关注城乡之间的要素不公,他们认为,农村土地这类要素,价格长期被压低。背后的逻辑,和前面梳理的土地征收、土地财政的法律框架直接相关。
国家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征收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一旦被征收,转为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有偿出让,土地价值会大幅上涨。但征地补偿的核算标准,是按照土地过去多年的农业平均产出计算的。
农业产出本身收益偏低,宅基地也没有稳定的农业产出,这就造成土地转用之后的增值收益,农户拿到的占比有限。面对资产性收入的鸿沟,宅基地大局已定的信号愈发强烈,改变正在随着各项规则的补齐而酝酿。
为了约束地方无序征地、盲目扩城,相关主管机构成立之后,两件事被收紧管控,一是无节制的城市扩张、随意撤县设市,二是没有合理用途就征收集体土地。管控的底层逻辑,就是守护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防止大量耕地被转为商业、住宅用地。
耕地转用的审批权限上收之后,各地开始寻找农村土地流转的其他办法,温州宅基地建房试点,就是其中一种探索。
宅基地原本的流转边界,仅限本村内部,租赁都会产生收益归属的纠纷,而这次试点突破了原有边界,房屋可以交易流转,农户由此获得资产增值带来的财产性收入。当然这个试点后来也被叫停了,它属于地方在规则缝隙当中做的尝试,并没有形成全国通行的制度。
这类试点的命运,也能帮理解一件很核心的事,就是农村土地的财产权,一直处在一个被分割、被限制的状态。农户拥有的,更多是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是完整的、可以自由交易、抵押、变现的产权。
可以把这个限制拆开来看,耕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三类土地的规则各不一样。耕地主要是保障粮食生产,它的流转大多局限在农业经营用途上,不能随便拿来盖房子、做商业开发。
宅基地是用来居住的,长期的底线就是不能向城市居民自由出售,目的就是防止资本大规模下乡囤地,冲击耕地保护和农村的基本秩序。
剩下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也就是村里原本用来办厂房、仓库、商铺这类非农用途的土地,它的流转空间相对更大,但过去很长时间里,这类土地的体量本身不大,很多村子手里并没有多少这类地块。
正因如此,2027年农村宅基地或将迎来3大变化,最直观的就是盘活闲置资源。这也是为什么单纯依靠打工,农民很难获得稳定的财产性收入。
工资是干一份活拿一份钱,一旦失去劳动能力,收入来源就会收缩。而财产性收入不一样,资产本身可以持续产生收益,它是跨越劳动周期的收入来源,也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最关键的抓手之一。
这次全会文件里面提到的城乡统一用地市场,很大一部分指向的就是解开这一层束缚,在守住耕地底线的前提之下,让农村各类合规土地要素,拥有更顺畅的流转渠道,让土地增值的收益,更多留在农村、给到农户。
这里还要区分清楚一个边界,很多人一听到城乡统一建设用地,第一反应就是宅基地可以随便卖给城里人,耕地可以放开开发,这个理解其实是不对的。所有改革的前置红线,依旧是十八亿亩耕地,粮食安全这条底线不会松动。
改革调整的,是合规范围内的交易机制、定价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而不是取消用途管制。也就是说,土地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依旧有严格的规划约束,变化的是谁能参与交易、增值收益怎么分。
还可以结合前面提到的常住人口公共服务改革放在一起对照着看。
一边是把人纳入城市的公共保障体系,解决进城之后的教育、医疗、养老,降低人口流动的制度成本;另一边是盘活农村的土地资产,让留在农村的居民,或是进城落户之后的农户,能够依托原本属于自己的土地权益拿到收益。
这两件事是配套的,它们共同在修正过去几十年形成的城乡二元要素分割格局。其实,关于落户后是否收回宅基地的争论没断过,之前网上有一个观点认为会强制收回,但现实是,未来的退出机制将彻底坚持自愿。
过去的模式里,要素流动是单向的,农村的土地、劳动力持续向城市输送,但是城市的公共服务、资产增值机会很难同步给到农村群体。劳动力走了,土地的增值红利却很难跟着人走。
这就出现了一种错位,大量人已经在城市生产生活,但是他们的资产根基还锁在农村,没法变现;而留在农村的人,手里握着土地资源,却很难把资源转化成稳定的现金流。如果这套城乡统一用地的机制能够持续落地完善,它带来的改变会是双向的。
进城务工的群体,不再只能依靠工资,他们名下合规的土地权益,会成为一份可流动、可变现的资产托底。就算他们选择长期在城市定居,也不用被迫低价处置自己在农村的土地权益。
对于愿意留在乡村发展的人,土地要素的流通也能吸引适度的资本和产业进入乡村,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文旅、小型加工产业,创造本地的就业和收入。我们把时间线拉长来看,所有的探索最终都指向一个更加透明的制度未来。
很多人在解读全会文件的时候,更关注短期的刺激政策、产业扶持政策,很容易忽略要素制度改革的节奏。这类制度层面的调整,不会在几个月之内就看到轰轰烈烈的变化,它的传导周期是以五年、十年来计算的。
就像当年的包产到户,从最早民间自发尝试,到会议文件调整表述、正式合法化,中间同样经历了漫长的观察、试点、纠错和推广。这也是最开始梳理十一届三中全会历史脉络的意义。
重大的制度变革,往往不是会议当天一锤定音,而是定下方向之后,通过地方试点摸索经验,再逐步完善规则,分批推开。本次全会定下的城乡要素改革方向,同样会遵循这样渐进式的路径,各地的试点会陆续出现,不同省份、不同城市的推进节奏,也一定会有差异。
正如上述长周期的推演,所有的政策细则最终都会在这个渐进的框架内生根发芽。归根结底,宅基地的核心目标始终是守住底线与保障老百姓的居住权。
指望靠宅基地快速升值的幻想并不现实,多数家庭真正能把握住的,是确权收尾后带来的安居保障,以及长租、入股等合法合作所创造的稳健收益。随着到2027年三大变化的深度落地,农户的权益边界将彻底明晰。
在这个大局已定的明确框架下,踏踏实实守好那本不动产权证,不再盲目动工试错,就是守住了未来的安稳底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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