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大以来省部级干部立案年均数量汇总表

说明:1. 统计口径: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俗称官宣落马);立案不等于当年作出党纪政务处分,案件存在跨年度办理。2. 1992—2012 年,中纪委未发布逐年立案数据,仅能使用党代会周期汇总折算年均值。3. 2026 年为 1–9 月阶段性数据,全年官方年报尚未公布。

表格

时间周期 / 年份

时间区间

周期立案合计

年均立案数量

十四大 — 十五大

1992.10—1997.09

无官方逐年立案单列数据

仅有党纪处分汇总数据,无立案汇总数

十五大 — 十六大

1997.09—2002.11

无官方逐年立案单列数据

仅有党纪处分汇总数据,无立案汇总数

十六大 — 十七大

2002.11—2007.10

5 年刑事立案 35 人

7.0

最高检刑事立案口径(移送司法)

十七大 — 十八大

2007.10—2012.11

5 年刑事立案 30 人

6.0

最高检刑事立案口径(移送司法)

2012

全年

1 人

十八大 11 月召开,仅年底李春城 1 例

2013

全年

20 人

中管干部当年官宣立案审查人数

2014

全年

39 人

中管干部当年官宣立案审查人数,含周永康、徐才厚等大案

2015

全年

29 人

中管干部当年官宣立案审查人数

2016

全年

22 人

中管干部当年官宣立案审查人数,辽宁贿选案存量集中办结

2017

全年

18 人

十九大换届过渡年份

2018

全年

23 人

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首年

2019

全年

20 人

官方通报当年立案审查中管干部

2020

全年

14 人

官方通报当年立案审查中管干部

2021

全年

25 人

官方通报当年立案审查中管干部

2022

全年

32 人

官方通报当年立案审查中管干部

2023

全年

87 人

二十大后第一年

2024

全年

92 人

官方通报当年立案审查中管干部

2025

全年

181 人

官方通报当年立案审查中管干部

2026

1–9 月

73 人

仅前三季度阶段性数据,全年最终数据待年报发布

简要提示

  1. 1992—2002 年,没有官方发布的省部级立案审查合计与年均数据,无法测算立案年均,表格予以标注。
  2. 十六大至十八大(2002.11–2012.11)的年均,是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移送司法)口径,范围窄于纪检监察立案审查口径,二者不可等同。
  3. 立案审查只是查办起点,不等于当年完成处分、移送司法,不能直接和处分数据对比。
  4. 2026 年为1–9 月阶段性数据,非全年最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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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大以来中管干部立案审查数据规律

说明:1992—2002 年无官方纪检立案逐年数据,仅可用移送司法案件参照;十八大前后统计口径存在差异,适合定性趋势分析,不宜直接简单比对数值。

一、十八大之前:个案查处为主,总量偏低

十四大至十八大前,高级干部查处以发现一起、查办一起的个案模式为主。2002—2012 年,移送司法的省部级干部年均仅 6-7 人,没有常态化批量立案,腐败存量长期累积。

二、十八大时期:先攻坚清存量,后转入常态反腐

  1. 2013—2014 年迎来首轮高峰,集中起底历史存量大案,查处周永康、徐才厚等案件,释放无禁区、零容忍信号。
  2. 2015—2020 年立案数回落趋稳。2018 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监察全覆盖,反腐由集中办案转向制度常态化治理。
  3. 2021—2022 年再度回升,聚焦金融、国企、政法等重点领域深挖腐败。
三、二十大之后:立案规模明显抬升,高压持续加码

2023—2025 年立案数量显著高于十八大阶段,重点查办国企、金融、能源、医药等行业系统性、领域性腐败,着力打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惩治力度持续保持高位。

四、总体核心规律

  1. 模式转变:从十八大前个案式查处,转变为十八大后常态化查办,二十大后进一步扩大治理深度。
  2. 治理节奏:先清理历史存量,再管住腐败增量,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3. 战略特征:反腐败没有 “一阵风”,换届年份的短期数量波动属于案件查办的正常周期变化,不代表反腐力度松劲。
  4. 辩证看待数据:立案数量是表象,不等于腐败严重程度。立案增多,既说明存量问题尚未清底,也体现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显著增强,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
点睛结语

十四大以来,高级干部反腐经历个案打击→集中清存量→常态化制度反腐→重点领域系统治理的演进,体现我们党对反腐败规律认识不断深化,坚持一体推进 “三不腐”,推进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