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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收房,向来是赣州市民比较关心的事。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上咨询:宁都县城央学府交房问题。

网友留言

尊敬的领导、住建局工作人员:

本人于2024年10月购买城央学府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开发商直到2026年8月31日才通知交房,已经构成逾期交房。开发商通知交房时,没有主动告知逾期赔付方案、没有提出现金赔偿;

后续沟通时,开发商单方面提出逾期违约金只能用来抵扣购买车位的款项。本人没有购买车位的需求,明确拒绝该抵扣方案,但开发商表示不接受现金赔付,只能抵车位。经本人核实,截至目前该楼盘仍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报告,不满足法定以及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属于未验收先行通知交房,存在违规交付情形。根据建筑法相关规定,建筑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这种情况下的交房不属于合法有效交付,开发商逾期违约责任应当持续计算。

现向主管部门提出诉求:

1. 督促开发商停止违规交付行为,明确告知城央学府项目竣工验收、联合验收进度以及取得竣工备案表的准确时间,及时公示相关验收资料;

2. 责令开发商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依法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提供现金赔付方式,不得强制将违约金捆绑、抵扣车位,不能以买车位作为赔付前提;

3. 请住建部门介入组织调解,督促开发商和业主正常协商逾期赔偿事宜;

如开发商拒不履行合同违约赔偿责任,请依法依规对开发商违规交房行为进行监管处置。

盼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帮忙维护购房业主合法权益,谢谢!

对此,官方给出了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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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中得知,城央学府项目由江西宁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15#、16#、17#、19#、20#等五栋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已交付。

其他楼栋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尚未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

10#、11#、12#、13#栋部分业主已提前办理收房。

针对未达到合同交付条件的楼栋,相关部门已责成开发企业停止办理交房,并限期办理验收手续,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交房。

关于逾期交付违约金事项,业主可自由选择是否接受车位券抵扣,违约金的计算按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以实际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参考。

开发企业提出的以车位抵扣券支付违约金或其他处置措施,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业主可依据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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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城央学府位于梅江镇文安路南侧、阳都大道东侧。

项目用地面积285963.76㎡,总建筑面积为79486.96㎡,由11-18层住宅组成,涵盖住宅、配套商业及生活服务配套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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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对很多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大事,一份竣工备案表,牵动着不少业主的心。

目前主管部门已经要求开发商暂停未达标楼栋的交房手续,督促企业抓紧推进各项验收工作。

关于逾期违约金的处理,方案需要双方自愿协商,业主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接受车位抵扣。

我们会持续关注城央学府项目的验收进度以及赔偿协商情况,后续有新动态再和大家同步。

来源:问政赣州及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