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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多项与孩子健康息息相关的新规将正式实施,进一步筑牢儿童成长安全底线,也让儿童友好惠及更多孩子。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近年来,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日益突出,并呈现出低龄化趋势。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明确了教室采光均匀度、蓝光、频闪等硬指标,为学生营造明亮、舒适、安全的学习光环境,护航孩子的“光”彩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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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所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室、实验室、美术教室等教学用房都在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等参照使用。

自然采光新要求

新版标准对教室自然光提出了细致要求:

  • 单侧采光教室:光线宜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减少书写时手影遮挡书本;

  • 双侧采光教室:优先以学生座位左侧方向作为主要采光面;

  • 南外廊北教室:以北向窗为主要采光面;

  • 对教室窗地面积比(新建)、采光系数、玻璃颜色透射指数设置统一要求;

  • 教室墙面、顶棚优先选用白色或浅色材质,让室内光线更均匀柔和,减少反光、眩光带来的视觉干扰。

此外,新版标准明确学校需要定期开展教室照明设备巡检、清洁维护,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灯具,避免因设备损耗造成光照不达标。通过标准化、常态化的管理方式,持续保障校园教学用房光照环境稳定合格,全方位守护青少年视力健康。

《儿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

我国首个儿童用品全品类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6523-2025《儿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是基于各类儿童用品的共性风险而确定的基本安全要求。新标准没有替代儿童玩具、儿童自行车原有的标准,而是补齐了小众儿童用品“无强制安全要求”的空白,从划伤、窒息等物理风险,到化学物质污染,为孩子们的快乐童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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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产品品类

该标准覆盖14周岁以下儿童使用、玩耍、穿戴等所用的产品,赠品、试用装也包含在内。

结构安全要求

  • 标准要求3岁以下儿童的用品,不允许存在能摸到的危险锐利边缘、锐利尖端;

  • 3-8岁的儿童用品如果因为功能必须带尖(比如铅笔笔尖),必须配上清晰警示语;

  • 产品上的小孔、缝隙,要防止夹手、卡手指;

  • 可拆卸小零件不能轻易脱落,避免孩子误吞窒息;

  • 配套的绳带类部件,长度必须严格限制,防止缠绕孩子颈部,避免窒息、勒伤。

材料安全要求

  • 标准对可迁移重金属、增塑剂、甲醛等7大类有害化学物质划定严格限量。

  • 带有刺鼻难闻异味的儿童用品,禁止上市销售。

《玩具安全》

近年来,我国的玩具产业规模不断提升、产品种类日益丰富。但同时一些不符合标准、产品质量存在较大隐患的劣质玩具的出现,也带来了负面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对GB 6675.1至GB 6675.4《玩具安全》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进一步规范玩具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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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技术指标变化

  • 在防范健康损害方面,增补了甲醛、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短链氯化石蜡、硼元素等10类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大幅提升对玩具产品中化学类有害物质的覆盖类别,解决小朋友放入嘴里、污染手臂、伤害身体等问题。

  • 在机械物理安全方面,增加了明火装置玩具、食品造型玩具等新产品的技术要求,优化了原标准中悠悠球、充气玩具、吸盘弹射物等细分品类产品的特定要求,强化标准技术要求对玩具产品物理安全的适用性。

  • 在防火安全方面,新增了面具等头戴玩具的阻燃性能技术要求,完善了玩具化装服饰、玩具帐篷等供儿童进入的玩具、软体填充玩具等3类产品的阻燃性能测试方法,切实保障玩具产品的防火安全。

对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捏捏乐”“水晶泥”等“网红”玩具存在质量安全的问题,此次强制性国标修订也对相关产品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进行了优化完善。

  • 甲醛限量方面,规定36个月以下婴童的玩具产品重点材质甲醛限量值应小于等于30毫克/千克;

  •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方面,在国际上首次提出玩具产品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限量值指标,限量值应小于等于0.5毫克/立方米,填补了国内外玩具标准在该方面的空白;

  • 增塑剂限量方面,将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限量种类由原来的6种增加到10种,严防增塑剂对少年儿童的危害;

  • 硼元素限量方面,规定“水晶泥”及类似玩具硼元素限量值应小于等于300毫克/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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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央视新闻、首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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