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万货款拖了三年,
今天必须有个准话!”
金秋十月,正值农业生产的关键节点。台山市人民法院斗山人民法庭法官刘伟刚结束田间普法,便赶到都斛镇综治中心的 “禾”法官服务点坐班。脚刚迈进门,调解室里的争执声就传了过来。
刘伟走进调解室,向正在登记情况的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问明原委,很快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纠纷的双方是老相识:黄某是当地的养鹅大户,梁某夫妇多年来一直向他采购鹅苗养殖。因禽类疫病反复、近期鹅价下行,夫妇俩的养殖场经营承压,2023年至今,累计欠下72万元鹅苗款。
一方要账心急,一方有心无力,两人越吵越僵。刘伟没有立刻居中评判,反倒拉着双方坐下来聊起了家常。从养鹅的年景说到家里的开销,聊着聊着,对峙的气氛淡了,刘伟也摸透了双方的情况。
黄某做了二十年养鹅生意,规模大、底子稳,钱固然要收,却也不是不近人情;梁某夫妇三个孩子都在念大学,才交完一大笔学费,手头确实紧,并非故意拖欠。
“坐在屋里谈不透,去养殖场看看吧。” 刘伟提出建议。
从服务点到养殖场路程不长,却有一段坑洼泥泞的土路。车子一路颠簸着开到地头,一行人踩着湿滑的路面走进了鹅棚。
法官刘伟(右三)到养殖场开展调解。
“嘎嘎嘎……”棚里新一批鹅苗刚育雏没几天,黄绒绒的挤作一团,叽叽喳喳叫得热闹,看着就精神。再往里的成鹅舍,待出栏的成鹅统共几百只,膘情都不错。
刘伟与当事人边走边聊,顺带着就问清了眼下成鹅的收购价、日常养殖成本和鹅苗的出栏周期,一圈下来,对于梁某夫妇的实际还款能力就有了判断。
“按照《民法典》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你们应当按约清偿货款。”“诚信是立身之本,也是发展的基石。”站在鹅栏边上,刘伟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耐心地劝导梁某夫妇。
梁某夫妇默默地低着头,向黄某表达歉意,但一想到这笔大额的欠款,夫妇二人就眉头紧锁。
刘伟明白,关注案件公正的同时,还要关注当事人的心结。不仅要将案件办公正,还要将人心办暖。
刘伟又转身跟黄某商量,“老黄,他们的情况你也了解了,一次性清偿确实不现实。”他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指出,这批成鹅很快就能变现,新鹅苗又能赶上春节年鹅销售旺季,两笔收入能覆盖部分欠款。从保障回款的角度看,协商分期反而更稳妥。
见黄某态度有所缓和,刘伟趁热打铁,打出“感情牌”,指出双方合作多年的情分,难能可贵。
“我也不是不讲情分。主要是近期要扩规模,等着钱周转。” 黄某盯着鹅苗看了半晌,提出将72万货款均分5年,每年还一笔的还款方案。
梁某夫妇刚松了半口气,掐指一算又皱起了眉:今年就剩两个多月,后续养殖还需持续投入,首期近15万元的还款明显还是吃力。
刘伟见状居中斡旋,兼顾双方诉求提出建议:“你们是合作多年的老主顾,以后生意还长着。可以考虑再优化分期金额,既不打乱你扩产的资金规划,也让还款更贴合他们的经营节奏,回款也更有保障。”
黄某大手一挥,当场就应了:“行,今年年底先还10万元,最后一年多还点,时间给你们留足。”
梁某夫妇一听,心里的石头落了地,感动得连声道谢:“谢谢黄老板,谢谢法官!这份恩情,我们一定记住!”
最终,双方当场签下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拖了三年的货款心结,就在这片浸着泥土气的鹅棚里,伴着声声清亮的鹅鸣,轻轻落了地。棚外秋光正好,田垄间的秋收在望,养殖场的日子,也跟着舒展了开来。
来源:台山法院、南方+客户端
排版:谭年安
编辑:古慧琳
审校:何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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