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0月28日上午,省局组织召开全省推进实施新修订《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工作视频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咏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合肥、蚌埠、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省局各分局推进实施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过渡期内全省推进新修订《规范》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贯彻实施好新修订《规范》,是防范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更是守护人民群众用械安全的政治责任,对提升行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新修订《规范》即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全省各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进新修订《规范》平稳落地实施。一要持续加强宣贯培训,营造浓厚氛围。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新修订《规范》及检查指导原则的政策宣讲和条款解读工作力度,围绕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开展精准化、案例化培训,营造全行业“学规范、守规范、用规范”的浓厚氛围。二要注重提前谋划,制定科学监管计划。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总体要求,依据产品和企业的风险程度分阶段开展监督检查。三要强化分类施策,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及时总结过渡期内工作经验,完善监管台账,督促企业牢固树立质量安全主体意识,全面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迭代升级,确保按时达标合规。四要精准帮扶指导,着力解决落地难题。各级监管部门要持续立足监管职责,依托“帮扶式检查”“延后一小时”等工作机制,聚焦企业所需,指导帮助企业破解新修订《规范》落地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难点、合规堵点。五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开展涉企监管。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守牢医疗器械安全底线,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照检查指导原则严格开展生产许可、上市后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新修订《规范》在全省平稳落地、有效施行。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许可注册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各分局、审评查验中心和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