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0 月 · 山东菏泽

五十六岁,坐在自家院子里,对着镜头说了几个字。

「宁愿站着死,不要躺着亡。」

他叫朱之文。1969 年生,山东菏泽单县朱楼村人。

十五年前那个冬天,他穿着一件旧军大衣,站在山东台《我是大明星》的海选台上,唱了一首《滚滚长江东逝水》。

2011 年《我是大明星》海选现场,他穿着那件旧军大衣唱《滚滚长江东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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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嗓子,把他从村里唱到了春晚。

成名初期的朱之文,军大衣是他最标志性的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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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红了十五年的人,日子该越过越顺。可他今年遇到的是:演出排好了,人到现场了,开演前被叫停。

不是嗓子坏了,也不是主办方反悔,是有人举报。

一、先把账算清楚

他自己讲,七八两个月,手里压着四五十场演出。九月份之后,一场一场往下掉。到十月底,推掉了十五六场。

这个数字放在顶流身上不算什么。但对一个跑县城、跑景区、跑企业年会的歌手来说,一场就是一笔实打实的收入。十五六场,是一个季度。

他的商演多在县城、景区、企业年会,一场接一场地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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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二十五号,有记者进了他家院子。就在前一天,又一场演出没了。那天下午他在家炒菜、干农活。问他这个月演了几场,他说三四场。

朱楼村村口。他成名后一直没搬走,就住在这个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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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接受采访,身后是自家屋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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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原话是:「推了得有十五六场了吧现在,有演出咱就去,没有就算了。」

这句话听着豁达。但你把它和「一个靠嗓子吃饭的人」放在一起,就听出别的味道了。

二、举报是怎么变成武器的

这里得说清一个机制。按他的说法,对面不是零散几个人在骂,是有一个群。上百人。群里不聊别的,就干一件事:盯行程。

他哪天到哪个城市,群里就知道。然后分头行动——给当地文旅部门打电话,给主办方递材料,给承办单位施压。口径统一:朱之文是劣迹艺人。

成名后,他家门口常年有人围着拍。这种「被围观」的状态持续了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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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意去查了「劣迹艺人」这四个字。它在国内是有明确指向的:被主管部门正式认定、作品下架、演出受限的那批人。认定要有文件,要有程序,要有公开信息。

而朱之文这边,从今年到现在,没有任何部门出过这样一份文件。

反过来,倒有过一次官方核查。之前台儿庄那场演出闹出风波,文旅部门专门介入查了一遍,结论四个字:无违规行为。

也就是说,官方给他盖过章:这个人没问题。

可举报不需要盖章。

四个字打出去,主办方先慌了。谁愿意为一场商演去担「用了劣迹艺人」的风险?合同撕了,定金退了,人请回去了。

这就是这套打法最狠的地方:它不需要证明你是劣迹艺人,它只需要让主办方不敢赌。

三、一个细节,能看出这套打法有多熟练

他讲过一个场景,我觉得比任何概括都说明问题。

四五天前,有个景区请他去商演。头一天下午,人和团队就到了。第二天中午,他还在景区里打卡、配合拍宣传片,一切正常。下午两点开演。

就在开演前,演出被叫停。

你注意这个时间点:不是提前一天通知,不是提前一周协商,是人已经在现场、观众可能已经在等的时候。

他常年在这样的露天舞台演出,人到了、台搭好了,才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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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间点掐得越准,主办方越难受,他越难堪。

四、骂到哪一步,他才决定不忍了

如果只是骂他本人,这事大概率还停在「网上吵一吵」。

真正让他掉头的,是骂到了家人身上。

两岁还不会说话的小孙子,被人 P 图。儿媳,被人编排黄谣。女儿,也被牵连。最后,连他去世快二十年的母亲,都被拖出来骂。

「攻击我,我能忍;攻击孩子、攻击过世的老娘,忍不了。」

2026 年 10 月,他在采访中谈到家人被攻击时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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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在镜头前说这种话,你能听出那种憋着的劲儿——不是愤怒,是那种忍了很久、终于决定不再忍的平静。

所以他告诉记者,这次要起诉四个人。

为什么是四个,不是四十个?我猜——这只是我的判断——群里有上百人,但真正能锁定身份、能拿出完整证据链的,只有四个。打官司不是打嘴仗,讲的是「谁、在什么时候、说了什么、造成了什么后果」。先打最容易赢的那一仗。

五、他不是第一次打这种官司

很多人不知道,这条路他走了好几年了。

最硬的一起,是江苏徐州一个姓孙的女子。时间跨度 2020 年到 2024 年。四年里,她剪辑了 290 多条视频。其中 29 条播放量超过 5000 次。

内容是什么?把他的头像拼到不雅图片上,编造「偷税漏税」,编造「出轨女粉丝」。

2025 年 11 月 1 日,一审宣判:侮辱罪,有期徒刑六个月;诽谤罪,拘役四个月;两罪并罚,执行六个月。

他对结果说「非常满意」。但你要知道,这四个字背后是什么——这是他第一次走刑事追责,并且真的赢下来。在这之前,他在名誉权纠纷里三次都是调解撤诉。

还有一次更说明问题。2023 年他起诉到法院,庭外调解,对方写了承诺书,白纸黑字承诺不再发布关于他的不实内容。

结果呢?承诺书上的墨迹还没干透,两个月后,举报又开始了。

六、这一次,律师点出了关键

这次代理他的,是杨安明律师——也是 2025 年那起网暴案的代理律师。十月二十六号,他对记者确认:已经报警,公安介入,要严肃追责。

律师还讲了一个词:统一话术。

这三个字是整件事的转折点。

一个人骂你,是侮辱。一群人用同一套词、在同一时间段、向同一批部门投诉——这就不是情绪失控了,这是有组织的行动。在法律上,这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前者是个人侵权,后者可能涉及共同侵权,甚至寻衅滋事。

七、法律上到底难在哪

这一段我想说慢一点,因为这是最拧巴的地方。

举报,本身是合法权利。任何一个公民,都有权向主管部门反映问题。这个权利不能被剥夺,否则监督就没了。

问题在于:当举报的内容是假的,而且被有组织地反复使用,它就从「行使权利」变成了「侵权工具」。

从民事上看,民法典保护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你向不特定的第三方散布「他是劣迹艺人」这个假事实,导致他社会评价降低、商演机会丧失——这就落进了名誉权侵权。

损失怎么算?商演取消是实打实的。一场多少钱,取消多少场,这是能算出来的账。这也是为什么这类案子原告往往能赢——因为损失可量化。

但这里有个现实问题,我不好说死:法律的进程是缓慢的,而举报只需要几秒钟。

徐州那个案子,从立案到判决,用了八个多月。而对方重新拉起一个群,可能只需要一个晚上。

这就是这类纠纷最残酷的地方——你打赢一场,对方换个马甲重来。你打赢十场,第十一场还是得从头举证。

八、这件事真正的意义

我个人觉得,这件事的意义不在朱之文身上。

他有钱,请得起律师,扛得住八个多月的诉讼周期,还能上媒体把事说清楚。

换成普通人呢?

一个在县城开小店的,被人有组织地举报「食品不安全」,监管来查三次,生意黄了。他请得起律师吗?他知道怎么固定证据吗?他耗得起八个月吗?

举报制度本来是为了让老百姓能监督权力、监督商家。但当它被当成武器使,成本最低的受害者,永远是那些没有资源反击的人。

朱之文这个案子,赢不赢,其实是在给后面的人探路。

收尾

现在的朱之文,回了菏泽老家。种地,炒菜,喂鸡。

他开着农用三轮车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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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干活,和十几年前没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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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记者说,可能接下来一段时间都不出门演出了。「有演出咱就去,没有就算了。」

这句话很平静。但你想想,一个靠嗓子吃饭的人,说出「没有就算了」,背后是十五六场被撕掉的合同,和一群还在盯着他行程的人。

他说自己争的不是演出,是这口气。

十五年前,一件军大衣把他从朱楼村送上了春晚。

十五年后,他又回到了朱楼村。只不过这一次,不是因为唱完了。

是因为有人不让他唱。

同一件军大衣,同一个舞台。只是台下的人,换了一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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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来源:九派新闻、南都、闪电新闻、海报新闻、极目新闻、首都文明网等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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