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家中停水、停气、停暖,很多时候源于施工挖断了地下管线。记者昨日从福山区获悉,为从源头破解这一顽疾,《福山区涉水气暖等地下管线交底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6年11月起正式施行,试行期一年。今后,辖区内凡涉及供水、燃气、供热等地下管线的工程,开工前必须先过“交底”这道关,施工全程留痕、责任落到人头。

“以往不少管线破损事故,根子出在施工前各方没有做好管线资料对接,施工时又缺乏全程监护,出了问题还互相推诿。”参与办法起草的工作人员介绍,为此,该办法在出台前广泛征求了十余个部门意见,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经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后,由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力求把“谁都管、谁都不担责”的制度空当堵上。

办法最鲜明的规定,是明确建设单位是管线交底的唯一法定组织者,不得以任何名义委托施工、监理等单位代劳。交底会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主持,管线经营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管线资料;对无故缺席、“躲会”的管线单位,办法设置了催告兜底规则——经1次书面催告仍不提供交底资料的,视为无需交底,由此产生的安全生产责任由该单位自行承担。

施工过程中的管控同样从严。办法要求,施工单位拿到管线资料后不能直接作为施工依据,必须以谨慎方式复核管线的实际走向和埋设深度;在地下管线复杂区域开挖时,项目负责人必须现场履职,不得脱岗;在燃气设施最小安全控制范围内,挖掘机等大型机械一律禁止直接开挖。施工现场还必须设置不间断监控,施工全程录像同步远传至云空间,保存不少于半年,为事后溯源定责留下完整证据链。现场发现管线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必须立即停工,上报管线经营单位重新交底,落实保护措施后方可复工。

一旦发生管线损坏,抢修和修复也有硬性要求:责任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完成修复,管线经营单位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组织不间断抢修,直至管线完全修复,最大限度压缩市民停水、停气、停暖的等待时间。对因抢险确需紧急开工的,允许先行紧急交底,并在24小时内补办书面手续。针对老旧废弃管线这一“隐形炸弹”,办法要求管线经营单位对废弃地下管线予以封填,废弃的架空线、线杆架应当清除,并在拆除或废弃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明位置的图纸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还为普通市民打开了监督之门:任何发现重大管线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违规作业并向行政部门举报。

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将以办法施行为契机,牵头细化交底实操细则,会同公安、应急、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协同联动,把地下管线保护从“事后抢修”前移到“事前交底、事中管控”,让城市“地下生命线”更安全、更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