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桥头市场监管分局接到群众反映线索,辖区某工厂涉嫌违规生产非食用级冰粒,并销售给餐饮店制作成饮品供消费者食用的情况,对此,市场监管分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部署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餐饮店食用冰采购、使用情况开展全方位排查。
生产食用冰需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用冰标准,生产环境、消杀流程须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可用于入口饮品、食品。工业冰(非食用冰)只用于工程降温、物料冷链保鲜等非食用场景,不能用于制作加工食品。
经排查,目前,桥头市场监管分局对违规生产非食用冰粒的企业立案1宗,对使用非食用冰粒作为食品原料的餐饮店立案5宗。下来,桥头市场监管分局将继续组织力量,加大对食用冰加工厂、餐饮门店采购和使用食用冰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查办。同时,提醒餐饮店、零售店等食品经营者不得采购或使用无合法资质、不明来源的冰块加工制作食品,共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挑选食用冰小tips:
选购预包装食用冰时,一看包装标识清晰,标注食用冰块、厂名厂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等信息;二看外观,透明度高、棱角完整分明,没有大量白雾与细碎杂质;三看融化后水质清澈、无异味。
购进时要向供货商索取并留存经营资质证件、进货票据和食用冰检测合格报告等材料。
图文:桥头市场监管分局
编辑:邓佩珊
编审:赖燕芳
出品:桥头镇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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