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

10月26日21时许,洛阳市栾川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辅警巡逻至幸福东路山水印象小区附近,发现一辆电动车行驶途中突然冒烟起火。该路段人车往来,一旦火势失控,极易引发二次安全事故。执勤交警第一时间疏导过往车辆、行人,劝离围观群众。同时,使用灭火器对准起火根部喷射,很快将明火全部扑灭,并排查确认无复燃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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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完毕后,执勤交警现场对车主及围观群众开展安全宣教,普及电动车定期检修、规范停放、安全充电等知识,提醒大家坚决杜绝飞线充电、彻夜过充、私自改装、车辆“带病”上路等危险行为。

编辑:刘娅 | 责编:马思远 | 监制: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