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内容:】
判后答疑这项制度实施有一段时间了,当事人也对这项制度愈发地了解,一线法官经常在判决发出后收到当事人要求答疑的申请,我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时也能遇到当事人来法院提交判后答疑申请。
有些小伙伴对判后答疑这项工作多少有点抵触。
有的是觉得这项工作增加了工作负担。
觉得原本任结案任务就很繁重了,一个案子从收案、开庭、写判决、结案这么多环节已经很累了,现在又增加了这么一项“硬”任务,愈发觉得吃不消。
有的觉得这项工作不好开展。
一些当事人败诉后本就情绪不佳,他们借着判后答疑制度约见法官其实不是为了让法官答疑,纯是为了发泄不满情绪。我也遇到过这样的当事人,两次答疑他基本都是在发泄不满,我都不太有说话的机会,情绪也很激动,还拿出手机要录音录像,一度闹得不可开交。
有的是觉得这项工作达不到预期效果。
说服一个人是很难的,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特别是在触动利益的前提下去说服他,更何况还是让触动他利益的人去说服他,有的小伙伴觉得答疑了也很难让当事人满意,答疑后该上诉还是会上诉,该信访还是会信访。
我也思考过这个问题,也在想怎么能更好地让当事人接受判决结果。
我觉得,有些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理解、不满意是很正常的,但是不是可以考虑把答疑这项工作放在发判决之前?
比如庭审阶段。
刚进法院工作的时候不少法官是不太重视庭审的,有个词经常被他们提起,叫“走程序”,意思是庭审是必要的程序,必须完成,言外之意是要不是有这样的规定,不走也行。
后来院里大力加强庭审规范化建设,每年都开展庭审观摩工作一直到现在,针对庭审的重要性,一位院领导这么说,必须高度重视庭审,庭审开展得好,法庭上证据都展示了,道理都说清楚了,当事人通过庭审就知道自己有理没理,官司能不能打赢,这比千言万语都更有说服力。
比如判前沟通。
这是我师傅教给我的方法。审理家事案件时经常遇到很多情理法交融的情况,写判决的时候非常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判才好,写完判决也很忐忑,不知道这么判当事人能否接受,师傅指点我,你可以发判决前将结果适当地透漏给当事人,看看他们什么反应,摸清楚他们的想法再发判决。
后来我遇到类似的情况都会这么做,经常是周末到单位写判决,写完后给当事人打电话。之所以选择周末打,也是打感情牌,你看法官多重视你的案子,专门周末加班写判决,要是当事人有了这样的认知就好交流了。通话也不会说判决结果,而是问问还有没有证据提交啊,然后用比较为难的语气讲述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不利处境,点一下可能的后果,再说明一下类似的判决是怎么判的,当事人听到这普遍情绪会很激动,说自己的困难,然后我再说一下对方在证据上、法律上的不足,看看对方还有没有之前没说到的想法、理由或是证据。
通常打完这样的电话,有的判决很快就发了,有的再根据一下当事人的反馈调整一下判决结果。但无论怎么讲,自己对于判决发出后当事人的反应会比较有底,对于当事人,即便遇到不利的判决,也因为提前有了心理准备,不至于反应过度。
判后答疑是手段,目的是为了让当事人更好地接受判决结果。 法律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法官每天都在和群众打交道,群众工作能力有一项非常重要且非常需要修炼的能力,前路漫漫,任重道远,大家携手同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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