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底,舟山基地党委会议室里,摆着一份并不寻常的救济报告。报告的对象,是刚刚走上正军职岗位的张逸民。职务已经升高,收入却仍停留在原来的水平,基地决定先后两次给予救济,每次200元。

这件事传开后,少数人心里有些不平:一位正军职干部,怎么还需要组织救济?有人把情况反映到了东海舰队。舰队首长没有简单批评,而是了解他的家庭负担、实际收入以及当时军队的薪资制度,随后对相关人员作了安抚。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张逸民能不能拿到救济,而在于当时的军队薪资,确实存在“职务上去了,工资却不动”的特殊现象。

张逸民并不是突然走到正军职岗位上的。早年,他从海军基层岗位做起,先后担任快艇艇长、大队参谋长等职务。1958年,他出任快艇大队大队长,成为正团职干部。1963年,他进入海军学院学习,1965年毕业后,平级调任支队副参谋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看起来,职务变化并不算剧烈,真正影响他收入的,却是1965年的定级。那一年,全军取消军衔制度,原有的军级薪金体系也随之调整,干部按照统一的行政级别领取工资。张逸民被定为行政15级,拿到的仍是团级工资,每月一百多元。

这套制度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特点:工资主要看行政级别,并不完全跟着职务走。一个干部定级之后,即便后来担任更高职务,只要行政级别没有同步调整,工资就可能多年不变。

换句话说,职务和薪资并不是一条绳上的两头。职务承担的责任增加了,接待、差旅、办公以及家庭支出随之上升,但工资仍按原级别发放,日子自然会变得紧张。

1955年实行军衔和薪金制度时,军队按照此前评定的军级确定收入。军级分为九等二十一级,工资高低与军级关系密切,而不是单纯由军衔决定。相同军级的干部,即便军衔不同,薪资也可能相同。

当时还出现过一种容易让人困惑的情况:担任大军区正职的正军级中将,收入未必高于担任大军区副职的副兵团级干部。原因很简单,薪金依据的是军级,而不是看谁的职务名称更显眼。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965年改行行政级别后,军队原有的独立薪金体系被取消。正兵团级、副兵团级、准军级、正军级等军级称谓,不再直接决定工资,干部被纳入统一的行政级别序列。调整之初,不少人的收入反而比过去有所减少。

张逸民的特殊处境,正是从这一制度变化中产生的。他在1965年定为15级,当时属于团级工资。此后,他的职务不断上升,先是副师级,后来担任师级岗位,1968年底又升任舟山基地政委,进入正军职序列,可工资仍按15级计算。

资料中提到,张逸民当时年仅40岁,被认为是海军乃至全军较年轻的正军职干部。职务提升本该意味着责任加重,但在薪金没有同步调整的情况下,荣誉与压力一同增加,生活待遇却没有发生对应变化。

更现实的麻烦,来自日常开销。部队干部接待来客、参加会议、外出执行任务,有些费用需要先由个人垫付。张逸民家中子女较多,固定收入多年不变,遇到集中支出时,手头难免捉襟见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基地党委掌握情况后,并没有公开张扬,而是在张逸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基地司令主持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救济。两次救济共400元。这个数目放在当时并不算小,至少可以缓解一段时间的家庭压力。

有人对此提出疑问,认为正军职干部不应享受救济。舰队首长了解情况后,明确表示,不能只看职务名称,还要看实际收入和生活负担。若制度造成了待遇落差,组织就应当实事求是地处理,不能让干部因为承担工作而陷入生活困难。

有意思的是,这场争议并没有停留在张逸民个人身上。许多干部在1965年定级后,长期没有调整行政级别,后来职务虽然升到副军职、正军职甚至更高岗位,工资仍按原级别发放。他们承担的工作越来越重,家庭支出也不断增加,类似的困难并非个例。

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1982年前后薪金制度调整。张震后来谈到改革时,提出干部工资不能只盯住行政级别,还应综合考虑职务、军龄等因素。经过调整,一些干部的收入增加了几元、几十元,在当时的生活条件下,已经能够明显减轻压力。

张逸民两次获得救济的经历,表面上是一件生活小事,背后却牵涉军队薪金制度从军级制转向行政级别制后的衔接问题。正军职拿着15级工资,并非个人待遇特殊,而是那个时期职务晋升与工资调整不同步留下的具体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