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
金融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加强警保协同联动
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本报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张天培、屈信明)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警保合作 助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四个部分。一是鼓励协商共治。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协同治理。鼓励保险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自愿原则决定是否参与,可采取警保共建等多种模式参与治理。二是增强治理质效。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科学研究,形成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清单,保险机构协商参与、稳步推进隐患治理,双方加强治理跟踪评估。三是强化科技赋能。依法合规推动公安交管与保险业数据交互对接。做好风险监测提示和整治效能统计评估。强化科技手段运用。四是加强组织保障。金融监管总局和公安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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