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近期,安徽建筑大学科技处在官网发布了《关于落实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根据这份通知,该校科研⼈员对2020年1⽉1日以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逐⼀⾃查,重点排查图片重复、不当署名、论文买卖等学术不端⾏为。通知还要求,科研⼈员要对本人正在牵头或参与的科研项⽬进⾏全⾯梳理,重点自查科研数据是否客观准确记录保存,实验过程是否真实可溯,研究成果是否按规定撰写发表,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情况。

根据通知的日程安排,安徽建筑大学科技处将工作分为教育阶段、个人自查阶段、学院复核阶段。

其中,科研诚信宣传教育阶段(10⽉15⽇前)要强化科研成果前置核查机制。在职称晋升、科技奖励、学位申请、科技人才等事项申报时,须对相关科研成果严格核查,将科研诚信状况作为各类评价的重要指标;对违反科研诚信者,一律取消申报资格,从源头杜绝“带病申报”问题。

个人自查阶段(10月30日前),科研⼈员对2020年1月1日以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本人正在牵头或参与的科研项⽬进⾏全⾯梳理,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并形成个人自查情况报告(附件1),文件以“个人自查情况报告+姓名+学院”命名交由学院复核。学院复核阶段(11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科研人员的论文、项⽬进行全⾯复核。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个人自查阶段已于昨日(10月30日)结束。

就在自查阶段结束前两天的10月28日,安徽建筑大学科技处还发布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论文发表前置审核及研究数据留存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份通知要求,各学院要做好论文发表前学术规范提示,常态化提醒科研人员投稿前完成自查自纠,把好论文发表第一道关口。论文投稿前,课题组及作者须完成学术规范自查,重点核查署名、成果归属、引用规范、一稿多投、期刊预警、利益冲突等事项;涉及人体、动物实验等研究的,须按规定完成科技伦理审查并取得相关材料后方可投稿。

对于规范原始研究材料归档留存的做法,10月28日的通知明确:1.全体科研人员须妥善保管研究全套支撑材料,确保研究过程全程可追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原始图表、调研记录、实验记录本、仪器导出原始文件;2.伦理审查批件、知情同意书、样品记录、试剂耗材记录等支撑材料;3.数据分析脚本、数据处理过程文件、版本修改记录等。

安徽建筑大学科技处还要求,原始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由课题组统一规范存储归档并长期保存,以备核查,不得随意丢弃、篡改、删除原始科研记录。

今年6月,江苏多所高校相继宣布,在全校开展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专项排查整改工作,对近三年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成果、经费、学术活动开展逐件核实。

其中,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技处6月25日在通知中要求,各学部/部门需要围绕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涉及抄袭剽窃、数据造假、重复发表、不当署名以及虚报、套取科研经费等问题开展全面自查,重点针对近三年来教职工发表的社科类论文和取得立项的社科类科研项目开展集中排查,做到应查尽查,逐件核实,形成学部/部门专项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在7月5日前提交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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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博职业学院科研处6月24日介绍,为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问题专项排查的提示函》(苏教办社函〔2026〕11号)工作部署,压紧压实各单位科研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社科领域学术不端、经费违规等风险隐患,涵养风清气正校园学术生态,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专项排查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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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排查围绕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点针对近三年来(2023年1月至今)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科研平台,以及对应科研经费、科研成果、学术活动等全流程工作。对涉及抄袭剽窃、数据造假、重复发表、不当署名以及虚报、套取科研经费等问题开展集中自查。

(澎湃新闻、中国新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