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毁的“座驾”
熏黑的墙体……
眼前的火灾现场触目惊心
近日凌晨,安徽马鞍山
一住宅小区发生火灾
消防员接警后到场将火扑灭
消防员到场处置。图源:安徽消防
经查,事发当晚
该小区居民张某某
违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单元门入口处
因该车辆电气线路发生故障后起火
引燃了周边停放的四辆电动自行车
两辆自行车和堆放的杂物
图源:安徽消防
张某某被处罚
张某某违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居民楼单元门入口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被熏黑的单元门入口。图源:安徽消防
以案为鉴
消防行政执法人员
组织街道、社区、周边居民
在火灾现场开展了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图源:安徽消防
科普电动自行车
规范停放、安全充电等消防安全知识
强调电动自行车严禁入户停放和充电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车辆充电
被烧毁的电动自行车。图源:安徽消防
阿消普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阿消提示
为吸取此次火灾教训
阿消提醒您
务必绷紧消防安全弦
以下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提示
请大家认真阅读
来源:中国消防 安徽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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