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许多人都在网上快乐冲浪

看到有趣的视频

喜欢博取流量、吸引关注

一键转发

这样很容易“引祸上身”

数字时代

网络谣言已成为

威胁社会秩序与公众信任的隐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

花都区梁某

看到社交群内的

外卖小哥与老人保安起冲突的视频

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

一键转发至某 短视频平台

并发布“携有武器”“事发花都”等

多条不实信息

引发网民恐慌

扰乱网络公共秩序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目前,花都警方已依法处置上述网络账号、删除谣言信息,对梁某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造谣信息发布后引发了网友关注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清朗网络空间与社会稳定。

希望广大网民恪守网络言行底线,理性发言、文明互动,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来源:花都公安

编辑:花不花

“花都融媒视频号”内容推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