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通知,要一个走了三个多月的人,掏出17万。限期5天。
这钱可不是借的,是人家在职那几年,每个月照常领到手的。
事情出在广东。
一家建筑设计公司,10月26日给前员工发了通知书。人是7月14日走的。隔了三个多月才来这张纸,换谁都得愣一下。通知上说,离职时按真实完成的产值总结算。
多了退,少了补。公司一算,这人多拿了17万1099块96。多拿?这话怎么听怎么别扭!要求收到通知5天内转账,逾期就依法追索。
【每月四千多的钱,公司叫它预支】
公司的说法是这样的。设计人员每月领到的,不叫工资,叫预支的提成。听着挺新鲜。这条规矩写在公司自己的薪酬制度里,通知上点了名,是第10条。
我把表里的数一个个加了一遍,对得上。2023年2月到2026年7月,预发的钱一共18万3900。这是实打实发出去的。同一段时间,算出来的实际产值,只有1万2800出头。一减,正好是那17万。
三年半,一共42个月。摊到每个月,四千多块。
公司叫它预支,我看更像工资。
月月照发的钱,三年半后要人吐出来大半,哪有这样的道理!
【今年头七个月,才算出771块】
再看今年。1月到7月,预发了2万4100。你猜算出来多少?771块1毛2。七个月,才这点!换我,心里都得发慌!
可我不敢说这位设计师三年半啥活没干。产值怎么算,谁定的标准,通知上没提。产值低,是活儿少了,还是回款慢了?通知上一个字没说。
我更在意另一桩事。每年差着四五万,月月照发,我在通知上找不到公司提醒过的痕迹。
差额是一年年攒下来的,摊牌却在人走了以后。
这张纸盖着公章,落了款,白纸黑字摆在那儿。
【公司制度写了,就一定算数吗】
评论区有位山东网友说:“根本不管你公司制度”。意思是到了劳动仲裁,公司自己的规矩不顶用。我觉得这话说得太满。
我不是律师,只说自己了解的。一份制度想当依据,一般得过几关。有没有跟员工商量过,有没有公示给员工,内容本身合不合法。要员工把发过的钱退回来,这种条款多半很难站住。
道理也不绕。设计院接不接得到单,业主回不回款,那是公司自己的买卖。
经营的风险,不该让干活的人兜底。
当然,合同怎么签的,员工认没认过这份制度,这些我都看不到。最后怎么判,我不下结论。
【入职那天,谁想得到这一手】
一位天津网友的评论更短:“一定要远离”。底下有人回了一句:“入职的时候这个事没发生”。话糙理不糙!进门那天,这事还没发生,谁防得了?
找工作的人,盯的是工资条上的数字。谁会多问一句:这钱以后会不会要我吐回来?换我收到这张纸,估计也得愣半天。
听说这两年设计这行不好做,活儿少了,回款也慢了。公司难,我信。可公司难,不等于能从离职的人身上找补。账上有窟窿,凭啥拿一个已经走了的人去填?
【三年半的账,我再算一遍】
预发的钱,18万3900。公司要收回的,17万1099块96。要是照办,人手里留下的,1万2800出头。摊到42个月,一个月三百来块。
一个月三百来块,干了三年半。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