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人也配当医生?
湖南长沙,某医学院的解剖实验室,一个2026级的新生,下课之后拿起解剖台上的一颗头骨,把自己的近视眼镜摘下来,架在骷髅的眉骨上,然后单手托着,拍照,发朋友圈。
配文是:“有学问的大体老师。”
另一张照片里,他握着头骨,写了一句:“握不住他的手没关系,我们可以握头骨。”
十天之后,学校通报了。批评教育,校纪处分,取消评优。
本来这件事到这也就快结束了,学生犯错,学校处理,给了公众一个交代。
可当大家怒火还没消退,就有报道称,有疑似医学生在实训课上拍下骨骼标本上的字,黑色签字笔写着,“你好可怜哦,死了骨头还被我玩。”
同一具标本上还有别的,更脏,我不重复了。
写这句话的人,到现在,不知道是谁。哪所学校,不知道。有没有被处理,不知道。
我不想一竿子打翻所有医学生,但确实有一部分学生,没把大体老师当“老师”,只当教学工具。
悄悄把大体老师等同于网上能买到的人体模型,上课用,下课收,偶尔拿来开个玩笑,好像不算多大的事。
模型确实是工厂造出来供给教学的耗材。可解剖实验室里那些遗骸,曾经都是活生生的人。有名字,有家人,有一辈子的喜怒哀乐。
他们在告别世界之后,自愿签下协议,把最后的身体馈赠给医学。
这也是为什么大家这么愤怒的原因。
去年三月,一位叫齐诺诺的姑娘,在网上写下一段话,“我的爸爸去长江大学做大体老师了,希望遇到他的医学生好好对待他。”
她爸爸叫毛世平,七十三岁,荆州松滋人,卖了半辈子鱼。
十多年前瞒着家里人签了遗体捐献志愿书,谁都没说。
去年腊月二十五,人突然走了。
女儿和妻子翻出他留下的那张烟盒纸,上面整整齐齐写着红十字会电话、亲友电话、直系亲属电话,反复叮嘱过邻里。
告别仪式上,红十字会的人鞠躬,默哀,把遗体抬上车,送去长江大学。
女儿说,那一刻她心里就一个念头:爸爸没走,他只是去工作了,去做大体老师了。
这条帖子,两百多万人看过,二十多万人点赞。
这是一份多么安静,又多么厚重的托付。
可谁会想到,有些同样站在实验室里的年轻人,对待另一份同样沉重的托付,会是这样一种态度。
所有大体老师愿意把自己交出去,是相信学医的人,懂得这份馈赠的分量;是相信,哪怕他离开了,他最后的尊严,会被好好接住。
捐献协议上写的是“用于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授权的是教学,不是娱乐。
捐赠者把身体交出去,是让这些未来的医生在自己身上划刀子学本事,而不是让他们在骨头上练段子。
民法典写得清楚,逝者的遗体受法律保护,近亲属可以主张权利。
各地遗体捐献条例也有规定,教学使用中侮辱遗体的,轻则警告,重则撤销接收单位资格,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有人会替学生辩解,说不过就是年轻,好奇心重,开了一个没有恶意的玩笑。
话听着没毛病,可放在这件事上,根本站不住脚。
很多玩笑之所以是玩笑,前提是,没有人会因此受伤。但在这件事里,受伤的人实实在在存在。
是捐献者本人,哪怕他已经听不到、看不见。
是留在世上的家属,他们抱着巨大的不舍,送别亲人,最后选择放手,让亲人以另一种方式留在人间。
还有千千万万愿意捐献、正在观望的普通人,他们会开始怀疑,自己最后的托付,会不会换来一场轻佻的消遣。
一个人如果在学习的起点,就习惯把曾经活生生的人,当成可以拿来玩梗、拍照取乐的东西,很难让人不担心在治病救人的起点,他能不能守住那份最基本的体恤。
那位写“死了骨头还被我玩”的那个人,现在可能正坐在某间教室里,准备期末考试,准备毕业,准备穿上白大褂。
这事发生,我们第一反应自然是生气。可比起愤怒,我心里更多的是害怕。
怕这样的人,对生命的轻慢,不会止步于解剖实验室。
怕这种轻慢,跟着这个人,一起走进诊室,站上手术台。
毕竟,以后躺在病床上的,说不定就是我们,或是我们身边的亲人。
最后我想说,一定要把这个人揪出来,严惩不贷。
这不只是给捐赠者一个交代和致歉,也是让所有医学生知道,尊严不容冒犯。
碰了底线,就承担后果。这话对医学生管用,对所有人都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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