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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看短视频的人
都刷到过这类诱人广告
上海一楼洋房总价38万
院子随便改造
种花种菜还能养鸡
通燃气,拎包入住
当天就能办产证
今年60多岁的包先生
通过《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爆料称
自己第一次买房
就被这样的短视频吸引了
结果看房交定金之后
掉进了大坑
短视频吹得天花乱坠实地看着像“理想养老房”
中介的视频里
这套位于金山枫泾朱枫公路8678弄
(上海世界非遗文化城)的房子
吸引力拉满
47㎡的一室户层高3米
干湿分离卫生间
开放式厨房
明水明电通天然气
一楼院子直接赠送
销售还反问网友
为啥有人花一两百万
去买市区老破小?
这里总价只要38万
适合养老,独立产证,过户方便
第一次买房的包先生
被这类短视频吸引
今年7月
包先生私信了中介
并被专车从奉贤接到枫泾看房
屋内床、厨卫一应俱全
中介当场拍胸脯
居住完全没问题
院子还能帮他围起来
包先生:
房间里面有煤气烧饭的地方,也有卫生间、睡觉的地方,中介当时还答应我把院子围起来,作为我休闲的院子。我看到当时的场景,而且房子已经装修好了,对吧?拎包能入住了,我才继续和中介协商购买事宜的。
一心想找养老房的包先生
当场敲定房源
并付了5万元定金
接连签下《定金合同》、《告知书》
和《保密协议》
可签字按完手印
中介立马就要把《告知书》、
《保密协议》收走
在包先生的再三要求下
中介才允许拍下半张告知书
回家仔细一看
一行字让他心头一沉
自己买的房子
不属于住宅产权
包先生:
签第一张协议的时候,感觉没什么问题,但签到第二张以后,我就感觉他好像遮遮掩掩的。还有另外一张协议叫《保密协议》,但签好协议以后,我就发现有问题,除了签的第一张给我以外,后面两张就被中介藏了起来。后来在我强烈的要求下,才给我拍了照。回家以后发现协议上面写明居住是除外的,就是我看到了有一个括号里面不属于住宅产权。
原来是40年商业用房土地剩余年限仅20年
包先生赶紧咨询律师才搞明白
这套房子是商业用房
不是70年住宅
居住权益不受住宅相关法规保护
包先生:
律师劝我这个房子不能买,因为它是商业用房,居住是没有保障的,不受法律保障的。
包先生立刻提出退定金
没想到中介只愿意退回1万元
4万元作为违约金
要么就继续履约支付尾款
包先生:
中介用这么多虚假广告在手机上发布,误导消费者下定后,违约金收得太狠了,5万只退1万。
坊记跟着包先生来到现场,整片园区前身是上海服装城,现在叫上海世界非遗文化城,上百栋三层楼房,有人开店、有人自住,也有不少空置。
售楼人员坦言
这里的房子
全部是40年商业产权
不能落户、不能上学
售楼人员:
这个房子有独立产证,可以去交易中心去过户。拿到的产证都一样的,也没啥区别,无非年限是40年的,住宅是70年的。最大区别就是不能落户,还有一个就是这种房子绿化率会低一点。
售楼人员还表示
地块拿地开发至今十多年
现在买土地使用年限
只剩大约20年
售楼人员:
这个房子已经建成10多年了,再加上从拿地到造好还有10来年,你现在买下来,住进来的话现还现在还剩20年左右。
园区物业也证实
整片区域产权性质都是商业
大约有200户居民在此居住
园区物业:
房子有,但不是商品房,房产证的性质是商业,整个小区都不是商品房。它过去叫上海服装城,现在破产了,破产以后还没有正式名字,目前叫上海非遗城。
坊记在该片区走了一大圈
看到东门入口处墙面上
贴着“商业小区、水电价格不同”的提示
但包先生每次来看房
中介的派车直接开到
售楼处或者房屋所在地
根本没注意到这些牌子
包先生:
我在车里根本是看不到提示的牌子的。
更蹊跷的是
包先生看中的这套房
正在重新装修
燃气灶、热水器全都被拆掉了
律师分析
这背后可能另有原因
杨邹华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这样性质的房屋,如果装热水器、床之类的居家用品的话,可能会被城管认定为有非改居的行为,产权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中介或产权人为了防止受罚,就把这些涉嫌居住的物品进行拆除。
套路藏在文字游戏里签字再维权难度不小
这套房源的宣传套路
专门瞄准想低价养老的老年人
刻意用“洋房”这个词
房子外观造得和住宅一模一样
配齐居家设施、院子赠送
迷惑性极强
杨邹华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中介采用了“洋房”这个词来诱导你认为这个房屋就是一个住宅,但事实上,这类房屋会是各种各样的性质,可能会是厂房性质,可能是商业性质,也有办公性质。
房子的性质不同,土地的价格也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在买入以后,它的持有成本和最终的使用成本其实都是完全不同的,还是要看以产证为准。
此外
中介还玩起文字游戏
视频只写“明水明电”
用明亮的“明”
误导大家以为的“民用水电”
全程不提“住宅”二字
杨邹华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中介都不敢写“住宅”两个字,他宁可写“洋房”,但“洋房”其实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假宣传的。
而中介签完字
就急着收走告知书
目的就是减少对方留存证据
虽然宣传涉嫌误导
但包先生要回定金的难度不小
杨邹华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包先生拍下的《告知书》中,已经明确告知房屋是属于商业性质,并不是住宅,所以包先生以中介涉嫌欺诈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我个人觉得难度比较大。
律师特别提醒大家
上海相关新政虽允许
商务楼宇兼容租赁住房
不代表普通商业用房可以私自改成住宅
未经审批的“商改住”不合规
这类房源看着总价低
后续水电、税费、土地到期续期
都可能产生额外成本
风险很高
杨邹华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今年上海市也已经推出了涉及到商业的土地年限,一旦到期以后可能还要补缴相关的土地费用。所以这些都会导致这样的房屋看似很优惠,但最后持有成本会更贵。
目前,包先生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相关部门建议走诉讼途径,他正在整理材料准备起诉。
包先生的遭遇提醒所有人
尤其是家里长辈
千万别被短视频低价房源冲昏头脑
买房第一要务先核实产权性质
一定要看清所有文件再签字
绝对不要先付定金再看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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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记者: 康令侃
编辑: 小门耳
视频编辑: 陆海捷
摄像: 张予洋
责编: 朱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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