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电信诈骗了,钱打到了陌生人的卡上,骗子又在境外抓不到,这钱还能要回来吗?能,而且有明确的法律给你兜底。

先把话说在前面:电诈的钱,公安追起来是真难。人都在境外,冻结不及时,钱早就转走了。但法律没让你干等着——反诈法第46条写得很清楚:组织、策划、参与电诈的人,除了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还要依照民法典追究民事责任。这条,就是你去法院告卡主的尚方宝剑。

告谁?告收钱的那张卡主

电诈分子从来不用自己的卡收钱,都是一级卡、二级卡、三级卡层层倒手洗白。你打出去的钱,最后落在某张卡上,那张卡的主人,就是你可以告的对象。

公安立案后,卡主一般能找到。查下来无非两种结果:他确实涉罪了,或者查清他不知情、是正常交易。

案由怎么选?别选错了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告不当得利,这条路大概率走不通。

钱还在卡上、没转出去,公安冻结后直接追回来退你,根本不用打官司。钱已经转走了,卡主说"我是正常买卖、这钱是我应得的",你去告不当得利,也很难成立。更要命的是,不当得利只能去被告住所地起诉,你跑人家地盘打官司,麻烦。

我建议的案由是侵权。理由是:卡主把银行卡提供给电诈分子收钱,是给诈骗提供了帮助,他和电诈分子一起,对你实施了共同侵权。依据民法典的侵权条款和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条款,让他连带赔偿你的损失。

告侵权还有个实打实的好处:既可以在被告住所地起诉,也可以在你这个被害人所在地起诉,两个地方都是侵权行为地,选近的,方便。

告侵权,先要拿到一样东西

告侵权有个前提,你得先拿到一张纸——证明卡主这个刑事程序已经走完的文书。

情况一,卡主被判刑了。拿他的刑事判决书,这就是最硬的证据,他过错大到要负刑责了,民事上就该和电诈分子承担连带责任,赔你的全部损失。

情况二,卡主没负刑责。公安查下来认定他不知情、是正常交易,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了,你拿到这份文书,同样能去告侵权。只不过这时候他的过错比被判刑那种小,而且你自己也有过错——谁让你把钱转出去了。所以法院会按双方的过错程度,判他承担相应的赔偿比例,不见得全赔。

一句话记住

启动这场官司,靠三样:反诈法第46条、民法典侵权条款、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条款。

钱被电诈分子转走了别慌,卡主就是你能咬住的最近一环。我是吕律师,专做刑事控告与辩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