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11月1日)起,深圳每天0时至24时,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实施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措施,有效期5年。这份通告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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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禁鸣不等于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按喇叭。按我国法律规定,车辆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遇有紧急情况时,可以鸣喇叭示意;其他情况则不应“乱鸣喇叭”。
违规的代价写得很清楚。参考《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规定:
- 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处300元罚款;
- 一年内该行为三次以上,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也就是说,法定可鸣笛的场景被保留了下来,被约束的是“无故”那部分。对每天穿行深圳的司机来说,喇叭从随手可用的提醒工具,变成了一件需要先想一想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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