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称,7人在东莞一家“流浪泡泡”自助烤肉店聚餐,用餐超时约20分钟,虽已吃完所点食物,200元押金仍被全部扣除。该网友承认临近时限仍继续点餐,但也质疑:从团购核销开始计时,等待烤盘、上菜都占用两小时时限,实际用餐时间“缩水”,后果是否应全部由消费者承担?
据介绍,消费者于8月12日到涉事门店消费,7人拼桌共缴纳200元押金。团购核销小票显示时间为19时30分,当时众人还在前台办理手续,落座点餐后菜品先上桌,烤盘却迟迟未送到,店员随后告知21时30分后即算超时。距时限仅剩20分钟时,一行人尚未吃饱,先后追加牛肉饭、红薯及多份烤肉,直到21时28分才完成最后一次下单,后续多批菜品集中送达。最终所有餐食全部吃完,仍因超时约20分钟未能退回押金。
消费者投诉后,涉事门店最初以“规则全国统一、店员已提前提醒”为由拒绝退款。媒体致电门店,工作人员仅强调“是消费者自己超时了”,称门店实行两小时限时规则,3人收50元押金、4人以上收100元押金,剩餐不超过150克且未超时可全额退押金,超时或浪费过多才会扣款。被追问为何仅超时20分钟就全额扣除200元押金时,对方未给出合理解释,直接挂断电话。10月30日下午,消费者更新进展称,流浪泡泡品牌官方已主动联系致歉,全额退还200元押金,同时将安排运营经理到涉事门店开展管理培训。
此外,媒体实地探访,该品牌门店采用“小程序点单+自取区自选”的供餐模式,烤肉、海鲜等需线上点单后由厨房配送,消费者从下单到吃到烤肉,需经过等餐、自行烤制多个环节。门店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计时从扫码下单起算,等餐时间包含在两小时时限内。团购购买须知也标注,用餐开始时间以入场券打印时间为准,超时或整桌剩餐超过150克押金不予退还。
品牌官方客服称,相关规则全国门店统一,上菜慢是否延长时长无统一标准,消费者可与门店沟通,部分门店会酌情放宽,比如超时5分钟内不会扣款,出现押金争议也可联系官方协调。不过也有门店工作人员透露,实际运营中不会对剩餐精准称重,仅判断是否为恶意浪费,未烤制的多余菜品可提前告知店员撤下。
有律师认为,要区分押金担保功能和超时责任,商家不能仅凭名目是“押金”就全额扣款。若扣款实质为违约金,依据《民法典》第 585 条,违约金过高可请求调低。“超时押金全扣” 属于格式条款,即便事先告知,也不代表必然有效。计时起点不能由商家单方面解释,烤肉自助一般以烤盘到位、首批菜品可烤制为用餐起始标准。烤盘迟迟不上、菜品临时售罄等商家导致的延误,应顺延用餐时间或减免扣款,不分情形全额扣款存在被认定无效的风险。
文|板扎在线综合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李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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