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主场119比98击败雷霆,小史密斯拿下全场最高30分。这场大胜的分量,藏在他压住追分势头的进球里。
杜兰特14分,申京16分,小史密斯的得分超过两人。我的判断是,这30分最值得夸的地方,是他在优势收缩时还能接上进攻,给火箭留下重新拉开比分的余地。
得分榜排第一,还得看这些分落在什么节点。
第二节有一段很能解释他的价值:火箭领先超过20分,随后进攻突然停滞,雷霆连续得分,把差距追到11分。小史密斯及时投进三分,追分节奏受到打断。
领先20多分的时候,投进一球和领先只剩11分时投进一球,对比赛的影响显然有区别。后一个节点,进攻方已经连续受阻,需要有人把这一轮进攻兑现。
小史密斯这次出手,恰好接住了这个任务。
把那记三分理解为给火箭踩了一脚刹车,更容易看清它的作用。雷霆已经把分差从20分以上压到11分,小史密斯让比分重新往火箭希望的方向移动。
这次得分没有直接结束悬念。雷霆后来仍追到个位数,火箭半场领先11分。小史密斯的进球价值很具体,却不能被夸成一球解决比赛。
第二节的反复,给这场21分大胜留下了必要的注脚。
终场分差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印象:火箭整晚都能轻松得分,领先只是不断扩大。实际进程要曲折得多,已经拉开的优势被追回,小史密斯承担了其中一次重要回应。
那一球的意义,也与球队当时的进攻分布有关。半场小史密斯14分,杜兰特12分,火箭已有多个稳定得分点,对手无法只靠限制一个人就让全部进攻停下。
小史密斯在这里增加了一个需要被认真处理的得分方向。
说得直白一点,杜兰特和申京都在场上发挥作用,火箭仍然需要其他人把球投进去。名气更大的球员能够参与进攻,并不意味着每个困难回合都必须由他们收尾。
小史密斯半场14分,全场30分,意味着下半场又得到16分。他的得分没有停在开局顺利的阶段,下半场仍有持续贡献,最高分也因此多了一层说服力。
不过,30分还不能直接等同于接管全场。
得分总量能回答谁完成了最多的终结,无法独自回答谁创造了全部机会。缺少出手次数、助攻联系和完整对位细节,不能顺手把其他队友的作用全部划掉。
同样,也不能凭杜兰特只得14分,就断言火箭已经不需要他承担进攻。小史密斯得分更高,只能确认这场球的得分任务分散到了更多人手里。
这种分担,要靠进球兑现,光有出手机会不够。
第三节又有一个对应细节。火箭开局打出8比0,雷霆随后继续回应,小史密斯的三分也接了上来。这次进球发生在对方仍在抵抗的阶段,延续了火箭的外线回应。
三节结束,火箭领先17分。与第二节优势被大幅追回相比,这一节火箭把分差留在了更安全的位置,小史密斯持续得分,是维持进攻的一部分。
这里值得留下的是任务变化,别急着给球员重新排座次。
当火箭已经拥有杜兰特和申京,围绕小史密斯的期待很容易被压缩成投中几个空位球。这场比赛把要求抬高了一点:球队短暂停滞时,他也得提供能够记在比分牌上的回应。
至于那些三分究竟来自怎样的掩护、传球和防守选择,现有回合细节不足以继续拆分。评价停在他完成了重要终结,已经足够有分量,不必补上一套想象中的战术。
还要看到,火箭半场三分19投8中,外线整体有产出。
在这样的进攻环境里,小史密斯的30分享受了多人得分带来的支撑。队友能够续上投篮和内线进攻,对手需要处理的威胁更多,他的个人表现与全队进攻不能拆开看。
这也让“独自带队大胜”的说法显得过满。第二节小史密斯投中三分后,火箭仍需要后续回合继续得分,才能把雷霆的反扑压住,比赛没有因为一次回应就自动结束。
夸他,可以夸得更准确,也更扎实。
这场30分的亮点,是小史密斯在上半场建立产量,下半场继续增加得分,中间还有压住追分势头的具体进球。三件事连起来,才构成他成为全场得分最高者的比赛内容。
雷霆阵容不整,也应当限制这场表现的外推范围。面对这套缺人的防守,火箭拿到119分;换成更完整的对手,小史密斯能否获得相近条件,还不能提前下结论。
对手的限制需要保留,他已经投进的关键球同样算数。
如果只因雷霆缺人就把30分轻轻带过,第二节那次进攻停滞便解释不通。火箭当时确实需要得分,优势也确实在缩水,小史密斯把机会变成了三分,这是实打实的执行价值。
反过来,21分胜差也不能证明这种输出已经稳定下来。手感顺畅时拿到高分,与进攻受阻时持续提供回应,难度并不相同;这场比赛出现了后者的片段,持续性仍需保留余地。
围绕小史密斯,值得继续追问的只剩这一点:当三分没有这么顺时,他还能用什么得分方式,接住第二节领先被追到11分时的那种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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