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保险公司往往对误工费提出异议。吴文艳律师代理一名58岁的交通事故伤者,在对方提出年龄抗辩的情况下,通过组织用工证据,使法院支持了误工费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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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退休人员受伤后,能否主张误工费?

误工费的赔偿以受害人实际存在误工损失为前提,并非以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唯一判断标准。受害人虽已退休,但仍实际从事劳动、有固定收入,且因受伤导致收入减少的,仍可主张误工费。典型案例: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伤者汤某在事故中受伤,经鉴定构成肢体八级伤残和十级伤残。对方保险公司提出伤者已58岁、已退休,不应支持误工费。吴文艳律师代理原告后,提交了伤者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二、退休人员主张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

法院认定误工费,审查的是受害人是否有实际用工关系、是否因伤减少收入,而不是简单看年龄。本案中,吴文艳律师围绕仍在工作这一事实,形成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单位证明三组证据相互印证:劳动合同证明用工关系,工资流水证明实际收入水平,单位证明证明因受伤休假、停发工资的事实。法院据此支持误工费28300元,并结合伤残等级核定总损失678629.98元,判决保险公司与侵权人分别承担赔偿责任,案件总获赔37万余元。

三、普法提示:退休后受伤索赔应注意什么?

退休后仍在务工的人员,应保留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工资发放记录、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受伤后及时就医并留存诊断证明、休假建议。事故处理中,若保险公司以退休为由拒赔误工费,应主动提交仍在工作、收入减少的证据,而不是简单接受拒赔结论。同时,应注意收集伤残鉴定意见、医疗费票据等其他赔偿项目的材料,一并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