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梁耀华)2026—2027年采暖期已至,我省多地开启供暖模式。那么,“煤改电”用电价格如何执行?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采暖期“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采暖用电与生活用电未实行分表计量的“煤改电”居民家庭,以采暖期开始前5月至9月的月均生活用电量为基础电量,采暖期内每月超出基础电量部分视为采暖用电量。其中,基础电量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采暖用电量按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煤改电”居民家庭“用电量计价方式”执行。
其他类型的居民家庭“煤改电”电价政策、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煤改电”电价政策以及农村“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电价政策继续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采暖期“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4〕294号)执行。
我省“煤改电”用电价格定了,基础电量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