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安区城管局依法查处两起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案件,两名当事人分别被处以100元罚款。
据介绍,金安区城管局三里桥中队、望城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有两名居民多次未将生活垃圾投放至指定分类投放点,存在混投混放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固定证据,并核实当事人身份及违法事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查,两名当事人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违反了《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焚烧或者填埋生活垃圾”的规定。
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向当事人宣讲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和投放要求。鉴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金安区城管局依据《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结合违法情节,对两名当事人分别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两份行政处罚决定均已送达,罚款已缴纳完毕
金安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既要靠宣传引导,也要靠刚性执法。此次查处两起个人案件,旨在以“小处罚”促“大习惯”,提醒居民在规定地点、按分类标准投放生活垃圾。
来源: 六安城管发布
编辑/汪伦 监制/兰天 终审/孙峰 朱天明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