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导报讯以拍摄孩子和家庭日常为主的“家族系博主”风靡各国短视频平台,“当博主”甚至排进了孩子们“将来想从事的职业”前列。但与此同时,未成年人的出镜、隐私,以及靠孩子出镜赚来的钱究竟归谁,正成为全球共同的议题。
日本一档网络节目近日请来刚刚被平台停止收益化的当事人,讨论这一行业的法律空白——而同样的问题,迟早也会落到中国众多亲子主播、包括在日华人的家庭账号头上。
“笑养男三兄弟”是日本一个颇具代表性的家庭频道:父亲“笑养爸爸”五年前开播,以三个儿子的真实日常积累了约62万订阅。今年7月,平台突然通知停止该频道的收益化,理由是“存在促使未成年人违背自身意愿受到关注的内容”。他删除了约2200条过往视频重新申请,仍未获恢复。
这位父亲在节目中说,自家走的是“原生态”路线,孩子感动时会哭,吵架时会真的发火,在越来越多“内容清淡”的频道被停的风潮下,自家显得“激烈”,他甚至有种“终于轮到我们了”的感觉。如今频道降为每周更新一次,目标仍是孩子们梦想的百万订阅“金盾”;收入则转向DMM在线沙龙等收费平台,理由是制作要养经纪人、买器材,都需要钱。
但这一转向当场遭到质疑。2台创始人西村博之在节目中说:如果视频是给孩子留回忆的,没有收益也可以继续拍;收益化一停就转去收费平台,恰恰证明这就是为了钱。
熟悉IT法务的律师深泽谕史指出,这类纠纷背后有结构性的法律空白:雇员有劳动法保护,个体经营者有《自由职业者法》,消费者有消费者法,法律都会修正强弱双方的力量对比;唯独平台博主没有任何保护法——平台的态度是“想用就用我的场地”,形式上属于对等交易,因此停不停收益、规则如何解释,平台握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
更深一层的问题是孩子。电视、电影里的童星与电视台、制作公司签约,在指挥监督下工作,受劳动基准法覆盖;而父母在家里“原生态”地拍孩子,没有指挥监督,算不算“劳动”本身都成问题,劳动法基本无从适用,亲子之间更不存在一份类似雇佣的合意。换句话说,孩子在这个家里“出镜上班”,在法律上几乎处于无保护状态。
至于“孩子本人同意了”这句话,节目中也受到挑战。保育士出身的嘉宾以法国为例指出,孩子看着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态度,很容易顺从气氛说“想继续”,真正意义上的意愿确认极其困难;西村博之也直言,小学生不可能自己主动提出转去收费平台,把决定说成“孩子的意愿”,并不成立。
节目中被多次提及的法国,走在最前面。早在2020年,法国就通过法律规管16岁以下“儿童网红”的工作时间与收入,其收入须存入专门账户、待其成年后支取,并保障其成年后要求平台删除童年影像的“被遗忘权”。2024年2月,法国再通过《儿童肖像权法》,把保护孩子的隐私和肖像明确写入父母的监护职责:父母须共同守护孩子的肖像权,并按孩子的年龄和成熟程度让孩子本人参与决定;父母意见不一致时,法官可以禁止一方擅自发布;若发布严重损害孩子的尊严,法院甚至可以强制剥夺父母对孩子肖像的处置权。
把目光转回华人世界,同样的运营模式早已规模庞大。在小红书、抖音、快手、视频号上,以孩子为主角的亲子账号数以万计,从日常记录、育儿经验做到直播带货、广告植入,不在少数。在日华人中也有不少家庭在小红书、视频号、YouTube上记录在日育儿生活,其中一些已经开始接广告、带货或经营付费内容。
中国方面的监管其实已经出手。2022年5月,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文,明确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16至18岁须经监护人同意,并点名对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行为加强监管、从严处置;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2024年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立下了规矩。只是这些规定更多盯住“直播主播”身份,对数量更庞大的日常“晒娃”型账号,平台规则往往走在法律前面——限流、取消收益、封号,都是平台依据自身政策就能作出的决定,不分账号运营者身在哪个国家。
这正是日本此案的警示所在:YouTube的收益化政策全球统一,日本频道被停的理由——“促使未成年人违背自身意愿受到关注”——同样适用于任何国家的家庭频道。运营者是在东京还是在上海,区别只在于平台动手的时间早晚。
节目最后,被停收益的父亲说了一段意味深长的话:长子已经上小学五年级,到了会害羞的年纪,影像留在网上的“数字纹身”问题,也到了该认真想的年龄,他打算把全家人凑齐,重新好好谈一次。
这或许是所有亲子账号迟早要补上的一课:收益里有没有孩子的一份、单独为他存起来;学校、住址这些信息有没有从画面里拿掉;孩子说不想拍的那一天,能不能真的停下来。规则到来之前先自设边界的家庭,等规则真的到来时,才不至于像那2200条被删掉的视频一样,只剩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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