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南京,李赤然回到阔别十年的单位,处理离开前留下的几件事。此时的他,已经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却带着一份正式的离休通知:原任南京军区空军副政治委员,按副兵团职安排,离休时提高一级,享受正兵团职待遇。
这趟回来,他并不是为了重新争取职位。摆在面前的事情很具体,个人物品如何清理,住房和搬迁如何办理,过去多年没有按标准发放的待遇又该如何核算。事情一件接一件,看似琐碎,背后却牵涉一名老干部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李赤然在1969年后便没有继续担任原有领导职务。1970年,他离开南京,前往西安生活。此后十年间,他并没有按照原职务标准领取相应待遇,而是每月只有三十元生活费。
三十元是什么概念?在当时,这笔钱勉强能够维持日常开销,遇到看病、取暖、添置衣物等事情,就很难应付。按照他的原职务,相关待遇每月应在两百元以上。多年累积下来,差额自然不是一个小数目。
有意思的是,李赤然并没有把这笔钱简单看成个人得失。他在西安生活期间,居住条件并不好,冬天没有暖气,烧煤取暖也成了难题。身体不适时,拐杖几乎成了随身之物。许多老战友知道他的处境,便隔三差五送些煤炭和生活用品过去。
这些帮助,他记在心里,却很少主动向组织提出额外要求。困难最重的时候,他靠战友接济渡过,并没有因此把问题闹大。等到政策逐步明确、离休待遇得到落实,他才认为,过去该核算的账,不能因为时间久了就一笔带过。
问题反映到南空司令部后,得到的回应并不热络。据李赤然回忆,有人甚至说:“都平反了,还算什么待遇账?”
这句话刺耳,原因不在于是否需要补发,而在于把两个问题混到了一起。平反,解决的是历史结论和政治待遇;补发工资,处理的则是实际生活待遇。两者性质不同,不能因为前一个问题已经解决,后一个问题便不再核算。
类似情况并非没有先例。廖汉生在1972年恢复工作后,曾补发此前数年的工资,金额达到数千元。对于经历过特殊时期的老干部来说,补发并不是额外照顾,而是依据政策对过去待遇进行重新确认。
李赤然提出的事项,还包括搬迁费用、房租以及个人物品归还等。单看每一项,都不算惊天动地;但把这些事情放在一起,就能看出他面对的是一整套生活安排,而不是单纯要求多拿一笔钱。
他也曾谈到住房问题。按正兵团职待遇,安排到干休所后,实际居住面积并没有完全达到相应标准。对此,他没有提出过分要求,甚至表示自己在雍村生活了八年,简陋条件也照样住过。既然组织已经明确了待遇等级,落实时就不应再反复讨价还价。
“我不是来挑房子的,政策怎么定,就按政策办。”这类话,正是他的态度。他在意的不是奢华,而是标准能否落到实处。
更值得一提的是,离休之前,李赤然还考虑过重新工作。西安生活期间,他坚持锻炼,身体状况逐渐好转,从过去需要拐杖,到后来能够自行活动。1982年以前,干部只要身体条件允许,仍有重新安排工作的可能。他认为自己年纪虽已六十多岁,但并不算完全失去工作能力,战斗岗位上也还有比他年长的人。
不过,这个愿望最终没有实现。他接到离休通知后,没有把精力耗在反复争辩上,而是转向另一种工作方式。离休之后,他先后担任二十多家政府部门和群众团体的义务顾问,继续参与政策咨询、调查研究和社会服务。
他还获得过兰州军区空军授予的“先进离休干部”称号。这个称号,并不能改变他当年在西安生活时的窘迫,也不能抵消待遇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冷淡,却说明离开领导岗位,并不等于一个人的经验和责任就此失去价值。
李赤然所算的,表面上是工资、房租、搬迁费和住房面积,实质上是政策执行能否前后一致。对于一位长期承担军队领导工作的老干部来说,要求把账目算清,并不等于贪图待遇;恰恰是因为经历过艰苦日子,他才更清楚每一项政策落到个人身上,究竟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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