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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甘食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经抽检被判定为不合格。监管部门据此认定,该店存在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

信网·信号新闻11月2日讯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于2026年10月2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甘食记餐饮店因使用抽检不合格的煎炸过程用油,被处以罚款5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5.96元。

“深市监宝处罚〔2026〕沙井3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甘食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经抽检被判定为不合格。监管部门据此认定,该店存在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的信息,涉案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根据现有信息,暂无消费者投诉或社会反响记录。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甘食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塘社区西环路2105号天虹商场三层00132-L3-075铺。地图软件显示,在该商场三层有一家甘食记成都肥肠粉(新沙天虹店)。(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