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3月15日,埃及开罗机场,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处长刘国民带着6名同事走下飞机。行李不多,外汇更少,全团手里只有5美元。没有欢迎仪式,也没有预先安排好的会谈,甚至连邀请他们前来的埃及方面,也没弄清楚中国代表团已经抵达。
这趟出行看似寒酸,却承担着一个特殊任务:把中国生产的战斗机和航空发动机卖出去。对当时的中国来说,这不是普通的商品推销,而是军工产品第一次真正走向国际市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长期向一些友好国家提供军事援助。那种援助带有鲜明的政治和道义性质,许多武器装备并不收费。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国家建设需要资金,航空工业也急需引进设备、改进技术,单靠财政拨款已难以满足发展要求。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随后,军工领域开始思考一个现实问题:既然能够生产武器装备,能不能通过有偿出口换取外汇,再把资金投入科研和生产?
这个想法并不意味着中国要靠战争牟利。中国开展军品出口,出发点是平等互利,也是在国家经济困难、工业基础仍不牢固的情况下,为国防工业寻找一条自我积累的道路。1979年1月,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成立,承担起探索这条道路的任务。
困难接踵而来。公司刚成立,没有成熟的外贸队伍,不熟悉国际合同,也缺少谈判经验。更棘手的是,国际军贸市场早已被美国、苏联、英国等国家占据,中国的航空装备知名度有限,能拿出来竞争的,主要是价格、交货速度和长期援助形成的信任。
埃及的出现,给了中国一个突破口。此前,中国曾向埃及提供过飞机。1979年初,埃及方面以飞机维修为由,希望中方派专家前往。刘国民判断,维修只是表面,真正值得争取的是军方采购需求。与其坐等对方提出条件,不如借机把产品带到谈判桌上。
代表团抵达后,事情没有按照设想展开。埃及民航部门起初并未做好接待准备,相关负责人又不在国内。刘国民只得联系中国驻埃及使馆,请使馆协助转达情况。几经周折,代表团才见到埃及军方人员。
谈判一开始就很僵。埃及方面习惯了中国过去的无偿援助,提出的要求仍然偏向免费获得装备。刘国民没有回避这个问题,而是把埃及的经济状况摆出来,说明苏伊士运河带来的收入,也讲明中国自身同样需要资金发展。
“这次不是来索取援助,而是来谈一笔双方都能承担的交易。”刘国民的态度很直接。
这番话让谈判出现转机。埃及军方不再坚持全部免费,但新的障碍又来了:他们对中国歼六战斗机的性能并不完全认可,更倾向于购买价格昂贵却名声更大的外国飞机。
歼六是在米格十九基础上研制生产的超音速战斗机。对于当时的中国航空工业来说,它是来之不易的成果。中国代表团拿出技术资料,说明飞机的作战性能、维护条件和配套优势,还介绍了它在越南战场上的实际表现。歼六未必代表最先进水平,却具有结构可靠、价格较低、便于维护等特点。
刘国民随后把工作重点放到了穆巴拉克身上。当时的穆巴拉克兼任埃及副总统,并在军方和航空领域拥有重要影响。他出身空军,熟悉飞行装备,不会只听宣传,也能看懂技术指标。中国代表团向他强调,埃及购买的不只是飞机,还有较快的交付能力和相对完整的保障条件。
穆巴拉克听完后表示:“可以让空军恢复谈判。”
埃及方面后来还提出,希望获得歼六的生产技术。这个要求涉及战斗机设计、发动机制造和配套工艺,显然超出了普通贸易范围。中国不可能把核心技术整体交出,只能在产品出口、维修培训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谈判持续了近两个月。没有豪华办公场所,也没有充足经费,代表团只能靠反复说明、核对数据和一点点建立信任来推进。5月2日,中埃双方签订合同,中国向埃及出口歼六飞机、航空发动机及相关装备,合同总金额达到1.67亿美元。
对中国航空工业而言,这笔订单的意义远不止金额本身。它证明中国制造的军工产品可以通过市场竞争获得认可,也让国内科研、生产和外贸部门第一次完整经历了国际军品交易。
1979年7月,埃及支付了两千七百多万美元预付款。中方随后组织生产和交付,严格履行合同。埃及看到中国方面的履约能力后,1980年4月又签订了价值两亿多美元的新订单,采购歼七战斗机及相关配套设备。
那场谈判没有传奇故事里常见的豪言壮语,更多是窘迫、试探和坚持。5美元只是代表团出发时的经费,却见证了中国军工出口从无到有的起点。此后,中国的军贸产品逐步扩展到飞机、导弹、坦克和发动机等领域,军工企业也由单纯接受援助,转向在国际市场中争取订单、积累资金、改进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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