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2025)辽0211执5941号执行案件发布悬赏公告,面向社会征集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陶洪军(男、汉族),1969年8月9日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虹港路381号金域华府6号楼2单元,公民身份号码2323311969******1X。该案执行标的为15257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陶洪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者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的奖励,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支付。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
人民法院强调,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欢迎社会各界依法提供有效线索,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诚信。
举报电话:0411-82793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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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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