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凌晨,大连中山区中南路某居民楼二楼住户丁女士被阳台传来的一声“哐当”巨响惊醒。次日上午,她在阳台发现一个装满鹅卵石的塑料包装盒,怀疑是楼上窗台或置物架上的物品被大风吹落。所幸盒子未砸到人,但丁女士回想起来仍十分后怕。她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提醒市民:大风天气切勿在阳台、窗台放置易坠落物品,谨防高空坠物伤人。
午夜阳台异响惊醒女子
丁女士家住中山区中南路某居民楼二楼,家中有一个室外阳台。平时,她经常到阳台上晾晒衣服、归置杂物;近一段时间落叶较多,她也常到阳台清扫落叶,每天在阳台活动的时间比较长。
10月30日晚上至31日早上,我市迎来大风天气。其中,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偏北风5到6级、阵风7到8级,部分街道阵风可达9级以上。夜深后,外面风声越来越大。
“31日凌晨,风刮得特别大,睡着的我突然被阳台传来的一声异响惊醒。”丁女士回忆,当时只听见“哐当”一声,动静特别大。她心里纳闷是什么声音,但考虑到时间太晚,且响了一声后没再传出动静,便没有起身到阳台查看,迷迷糊糊又睡着了。
一整盒鹅卵石掉到阳台
第二天上午,丁女士来到阳台,发现阳台中间位置多了一个塑料包装盒。她这才想起夜里阳台传来的异响。丁女士捡起盒子,感觉盒子特别重,当时还纳闷里面装的是什么。打开一看,里面竟是一块块鹅卵石。
对于盒子的来源,丁女士怀疑是楼上邻居放置在外窗台或置物架上,因头天晚上风太大,盒子被吹落下来。“当时真的把我吓够呛,这么重的盒子从楼上掉下来,幸好是晚上,阳台没有人。这要是白天正好有人在阳台活动,被这个盒子砸到,后果不堪设想。”丁女士说,事后回想起来仍有些后怕。
因为楼上只掉下来这么一个盒子,也看不到究竟是谁放置的,再加上并没有砸到人,丁女士没有和楼上邻居反映此事。但她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给广大市民提个醒:大风天气前后,不要在阳台、窗台、外沿或置物架上放置花盆、包装盒、石块、杂物等易掉落物品,以免被大风吹落,危及楼下居民安全。
高空坠物哪怕体积不大,从高处落下也可能造成严重伤害。市民应定期检查自家阳台、窗台和置物架,及时清理易被风吹落的物品;大风天气来临前,更应提前收纳、加固。与此同时,物业和社区也可加强安全提示和巡查,共同防范高空坠物风险,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高空坠物危害大,抛物触法须担责
丁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那个装有鹅卵石的盒子如果砸中的不是空无一人的阳台,后果可能完全不同。高空坠物的“杀伤力”,远比多数人想象的要大。
据专业实验测算,一枚仅重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会让人头顶起肿包,从8楼抛下可致头皮破损,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而从25楼抛下,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高空坠物的危险不在于物品本身有多重,而在于高度带来的加速;物体所处位置越高,落地时的动能越大,哪怕是一颗小小的石子、一枚不起眼的钉子,都可能成为致命凶器。
近年来,国内各地高空坠物事件频发,有些甚至造成人员死伤的严重后果。自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后,高空抛物罪作为独立罪名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他人伤亡,刑罚可能会更重。高空抛物有违公德,害人害己,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高空抛物违法犯罪行为,切勿以身试法。
2025年,沙河口区某街道居民和商户长期遭受垃圾、啤酒瓶、废水甚至排泄物高空坠落的困扰,“车辆不敢停、行人不敢留”。沙河口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过连续数昼夜视频监控排查,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军,其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这起案件说明,即便没有造成人身伤害,持续性的高空抛物行为本身就已触碰刑法红线。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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